藍綠3涉貪立委續押 立法院朝野一致點頭同意了!

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9/22 9:35 發稿 | 11:56 更新:新增影音 】

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與國民黨廖國棟、陳超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疑涉收賄案,21日偵查終結,現任立委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而台北地院21日晚間開庭接押,今(22)日凌晨裁定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等羈押禁見,而公文送交立院後,立法院朝野黨團今日一致同意繼續羈押。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日一早受訪表示,他自己還沒看到公文,幕僚有跟他說,依照《憲法》規定,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羈押現任立委,「現在我馬上請各黨團代表大家會商一下,依照程序處理,不是我決定,立法院會決定,再跟大家報告。」至於今日是否會有結果?游錫堃則說,「一定會!」。

▲立委廖國棟(左)、蘇震清(中)、陳超明(右)。(圖/記者楊佩琪攝)

台北地院21日晚間,就在押的9人漏夜召開移審接押庭,經審訊後認為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助理余學洋、梁文一等5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但基於因《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立法院會期中拘禁現任立委,須經立法院許可,因此先暫時還押北院候審室。

而北院合議庭於庭訊結束後,隨即上簽給台北地院院長,函請立法院許可羈押3位現任立委,今日清晨4時40分左右,法警將相關公文送至立法院,但駐立院保警第一時間以「無權收受」為由拒絕,因此法院到了上午8時再次送交公文,等待立院做出最後決定。公文送至立院後,稍早立院朝野黨團一致同意繼續羈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行賄案,21日依違反職務行受賄等罪,起訴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以及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前立委、前時力黨主席徐永明等共12人。

根據北檢公布的新聞資料,蘇震清從2012到2015年間收賄2580萬元、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收賄124萬元;廖國棟收賄790萬元、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收賄賂180萬元;陳超明收賄100萬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收賄50萬元。

▲法院公文送至立院後,稍早立院朝野黨團一致同意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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