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預售30天內申報」 專家籲:重罰違規建商最有用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央行12月7日宣布祭出四手段「打炒房」,今(10)日行政院會也將討論「實價登錄地政三法」,進行打炒房的第二部曲。房市專家點出,此次修法內容,對於打炒房最有效的政策就是「預售屋30天內申報」,但也是最困難的部分,因為預售屋買賣僅「一單合約」,無產權過戶,資訊真實性的控管上恐相當困難。

▲專家認為,預售屋買賣僅一紙合約,需有良好配套措施才能完善修法。(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指出,現行預售屋買賣若由建商自售要等到房屋蓋好辦完移轉登記才做實價登錄,而由代銷交易也是通常等到整批房屋銷售完成才做價格揭露,通常前後都已經有2年左右的時間差。

購屋者在沒有足夠市場資訊的情況下,不易掌握市場行情,如果能在簽訂契約30日內就申報,有助於讓預售屋交易市場價格更加透明化,下階段若能進一步修法,禁止紅單轉售之外,預售屋轉讓也要實價登錄,則可大幅降低靠市場消息來炒作房價的情況發生。

而在實價揭露規定不斷修正下,中古屋房價已經非常貼近市況,目前因有個資和隱私等擔憂,所以尚未完全門牌揭露,不過訊息揭露越具體完整,將更有助於達到房價透明化的目的。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則指出,目前政府打算修法,提升實價登錄的有效性與真實性,其中,預售屋實價即時登錄是這次修法的重點,確實也可以降低以往預售市場資訊不透明的情形,降低炒市炒作亂象。

不過,因預售屋不是房屋產權過戶,而僅是「合約行為」,仍保有上下其手、做假交易的空間,所以建議政府應多考慮周詳,把配套措施做好,舉例來說,可針對退訂客戶,設置公開資訊告知大眾。

針對換約轉手的戶別、價格、日期做公告,另外,針對建案賣太快與價格漲太快的建案,政府也應有規範主動列管查核,並針對違法炒做施以重罰,才能遏止銷售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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