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A錢77萬、騙翁「放派出所安全」!警方自清嚴懲送辦

記者林盈君/宜蘭報導

員警竟A錢!?宜蘭縣羅東警察分局、公正派出所一名28歲陳姓員警,涉嫌在執行春節護鈔專案時,用自己員警的身分,將一位老翁提領的40萬元現金A走;另外,又涉嫌在偵辦詐騙案件時,要求報案的被害婦人,將37萬匯到自己戶頭,共得手77萬元。而之後陳姓員警又因債務問題,陸續向同事借了20幾萬元,甚至捲入貪污案,全案爆發之後,陳員被依規定懲處離職,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函送法辦。

▲宜蘭公正派出所員警,涉嫌貪汙A錢遭法辦。(圖/翻攝google maps)

據《自由時報》報導,該名陳姓員警,為警專28期畢業,跟妻子都在公正派出所任職,今年1月間,一名老翁因家裡要裝潢,所以到銀行提領了40萬元,而陳員假意護送老翁回家時,跟對方說40萬「由派出所保管」比較安全,有需要再到派出所領取,老翁不疑有他,信任的將現金交給「警察」。但離譜的是,事後老翁去派出所領錢,陳員竟表示「從沒收過老翁的錢」,氣的老翁憤而提告。

除此之外,同月間,陳員辦理詐欺案件時,他竟要求報案的被害婦人,將30萬元匯到自己戶頭,佯稱是要「誘騙並逮捕對方」,還表示可以加速辦案流程,婦人面對陳員「警察」的身分,毫不懷疑的將錢匯到其戶頭,之後陳員又食髓知味,又讓婦人匯7萬元,理由是追捕犯人時撞壞車輛,得手37萬元,加上老翁的40萬元,共計約77萬元。而陳員本身也有債務問題,陸續向同事借了20幾萬元,還捲入貪污案遭分局查辦。

全案爆發之後,羅東警察分局依規定啟動約談,並要求陳員離職,離職同日,陳員也跟妻子離婚。對此,警方表示,已對陳員祭出嚴懲,並將依貪污罪函送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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