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暫不推「囤房稅」?財政部揭密:恐轉嫁房租、殃及房客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打炒房措施陸續啟動,行政院明日將討論房地合一修法。至於在野黨提出的「囤房稅」,財政部長蘇建榮今(10)日回應表示,考量「囤房稅」恐造成房租轉嫁、殃及無辜的房客,因此暫不推動。

▲ 打炒房措施陸續啟動,行政院明日將討論房地合一修法。(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由於在野黨立委已提出「囤房稅」版本,財政部不提對案,是否會被「壓著打」?對此,蘇建榮回應說明,不希望「囤房稅」貿然上路,造成像韓國一樣,實施後反而造成租金上漲,房價卻打不下來;他認為房地合一2.0版上路就有打炒房效果。

外界傳出「囤房稅」修法將與房地合一同步進行,蘇建榮澄清,囤房稅要再看情況,因為打擊面較大,避免傷及無辜,例如中南部常見有因繼承祖厝而產生的房屋共同持份情形,而且「囤房稅」可能引起房租漲價,對年輕租屋者產生轉嫁效果,決定暫時不推「囤房稅」。

▲ 蘇建榮指出,「囤房稅」恐造成房租轉嫁、殃及無辜的房客,因此暫不推動。(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影)

此外,針對備受矚目的「房地合一2.0版」,蘇建榮解釋,此次修正重點為拉長「短期交易」適用高稅率的期間,現行境內個人持有1年內出售稅率45%,持有1到2 年出售稅率35%,將修法改為持有「2年內」出售課45%稅率,持有「3到5年」出售課35%。

蘇建榮表示,持有6年以上的交易案件則維持現制,即持有6至10年出售以20%稅率課徵,持有10年以上出售則適用稅率15%。而境外居住者及總機構不在境內的營利事業,現行為持有1年內售屋稅率45%,持有2年以上交易一律課35%,將修法改為2年內交易課45%,3年以上課35%,同樣加重稅率。

在境內法人的部分,現行適用稅率為20%,併入營所稅申報,未來「短期交易」適用稅率將與個人一致,持有2年內出售稅率為45%、3到5年則為35%,但會排除建商、起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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