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定和富商有「不當來往」 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喊冤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務部6日公布調查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百官行述」案結果,驚見前部長曾勇夫被認定與翁茂鍾飲宴、收受餽贈襯衫次數頻繁,有違失疑慮。對此曾勇夫表示相當遺憾,強調他雖與翁茂鍾認識10多年,但到台北任職後,僅與翁吃過1、2次飯,往來其間他也非常小心,沒有談過任何案件「當然很冤枉」。

▲曾勇夫強調,與翁茂鍾僅吃過1、2次飯。(圖/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法務部的調查報告,雖然曾勇夫與翁茂鍾涉及的案件無關,但收受其餽贈的襯衫或與其飲宴的次數較為頻繁,當時曾勇夫任職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對此曾勇夫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10多年前他任職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認識翁茂鍾,因為翁茂鍾是矯正協會台南分會的會員,但2人並無交往。直到他北上任職,印象中也僅與翁茂鍾吃過1、2次飯,過程細節他早就不記得了,也不知道餐費是誰出的。

曾勇夫強調,他擔任公職期間皆謹守公務員分際,對與外界人士的交往非常小心,從來沒有在翁茂鍾或其他人面前,談論過任何案件。10多年來僅與翁茂鍾吃過1、2次飯,能代表什麼?對於法務部的調查結果感到相當遺憾「當然很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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