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勞動節獎金「要先簽切結書」他傻眼 網悲嘆:乞丐勞工

生活中心/鍾惠宇報導

五一勞動節連假正式登場,不少勞工也領到公司給予的獎金。上月30日有網有在臉書「匿名公社」指出,朋友公司要領五一勞動節獎金竟還要簽切結書,讓他不禁好奇「這樣合理合法嗎?那之後端午節中秋節年終是不是都需要再簽一次?」

▲領勞動節獎金得先簽切結書。(圖/翻攝自匿名公社臉書)

照片中只見切結書上寫著,「本人將依公司規定自即日(110/05/01)起續在本公司連續服務至(110/12/31),始淂無條件獲得此筆預發服務獎金,而若不遵守,則得無條件將此筆獎金全數歸還,不得有議。

網友看了傻眼狂噓,「又沒多少錢,搞得好像很大筆一樣」、「小氣的公司,是多少獎金啊?領了,這段時間內有問題都不能離職喔!第一次看到,好不大氣的公司」、「51獎金好幾萬是不是啦!為了留人搞這樣」、「台灣勞工真的跟乞丐一樣」、「賣身契喔」、「上面不是寫無條件獲得獎金嗎?那幹嘛設條件來領這個無條件的獎金?」

不過也有人說,「獎金不在勞基法中,這可以視為有條件的獎金,不想簽,也可以,就是不領」、「我是覺得合理,沒什麼好說的,多得是沒三節獎金與年終的公司,有得拿不用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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