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說好1周啪1次!交完功課隔天硬來 台南女泣:像隻雞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女子阿妙(化名)為了孩子,14年前離婚後仍同居,為了滿足前夫楊男的生理需求,阿妙同意一星期嘿咻一次;去年1月,阿妙明明前一天才交完功課,前夫又來喊還要,豈料,被拒絕後的前夫竟然惱羞成怒硬是跨坐壓頸性侵得逞;阿妙泣訴自己就像「光溜溜的一隻雞」,在兒子陪同下驗傷提告,二審法官維持一審原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楊男3年6月。

▲阿妙不再忍受前夫行徑,提告妨害性自主,淚訴自己「像隻雞」。(圖/Pixabay)

離婚後的阿妙和楊男同居不同房,雙方偶爾也會嘿咻,但就在2、3年前一次爭吵後阿妙就徹底死心,為了不讓前夫三天兩頭就一直盧,雙方說好每星期行房一次。「我不要,我真的不要」、「你沒有資格說要就要」,洗完澡的阿妙認為昨天已經交完功課,奮力抵抗,甚至還用腳踢前夫身體,但楊男竟然跨坐臀上掐脖反折身體,最後性侵得逞。

阿妙哭著致電給女兒訴苦,並在兒子的陪同下到醫院驗傷提告,判決書指出,阿妙說自己過去都是默默配合,唯獨這一次自己像是「光溜溜的一隻雞被綁著」,不論怎麼吶喊哭求,前夫楊男都不願意停止。楊男在庭上坦承性行為,但否認強制性交,辯稱是多年來的默契,但阿妙確實有在過程中哭泣。二審法官認為,阿妙所言與兒女說法一致,再加上有驗傷證明,足以認定楊男藉著體型優勢,性侵得逞,全案維持一審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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