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塞紅包節稅?遭國稅局查獲恐繳2倍漏稅額

記者沈宛儀、郭翊軒/台北報導

實價登錄2.0房地合一稅新制實施超過2個月,民眾短持售屋就得被課45%或35%稅率要繳的稅額相當高,就有網友PO出破解機制提出藉由收紅包拉低賣價避免高額交易稅,但國稅局以及房仲都指出贈與只限無償行為,房屋買賣有對價關係不適用紅包贈與,經查獲恐怕得面臨稅費追繳。

▲房屋買賣不適用紅包贈與,經查獲恐怕得面臨2倍漏稅額。

填妥資料完成房屋交易買賣雙方成交,格局方正邊間一樓、好停車,大約30坪左右行情落在1450萬元,如果最後賣掉增值200萬,依房地合一稅新規定賣方要繳的稅超乎想像。

房仲企研室副理郎美囡:「賣掉賺200萬來做初步計算,(稅率35%)稅額大概70萬,以這樣售出以後200萬增值空間繳幾十萬的稅,對賣方來講是一筆不小的稅額。」

▲網友在PTT上傳破解招數,但這方法根本不合法。

課的稅實在太重,就有網友在PTT上傳破解招數,假設賣方持有房屋不到兩年利潤200萬要繳45%的稅等於90萬,所以最後賺了110萬,如果避開高額的交易稅改用紅包贈與的方式,就會變成利潤100萬跟紅包100萬要繳的稅剩下45萬,不過這方法其實根本不合法。

房仲企研室副理郎美囡:「國稅局都會以銀行帳戶來做稽核,都可以查到查到屬實有補稅、罰款的規定。」

房仲業者提醒大家房屋交易是一種對價關係,但贈與是無報酬的關係,買賣雙方用紅包來當成贈與萬一被查獲,賣方可能得面臨兩倍漏稅額的罰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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