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羚
砂石業者非法占用國有地,全台各縣市深受其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國產署處理被占用國有土地,按土地高價值、大面積原則,排定優先處理順序,針對影響國土保安、生態敏感者,將配合主管機關查處違規情事,優先處理。
國產署統計,自2014年開始加強清理被占用國有地,截至今年11月底,被占用面積自2萬6,834公頃降至1萬6,545公頃,共減少1萬0,289公頃,期間共處理被占用面積4萬1,310公頃,並針對社會大眾關注的山坡地超限利用、露營場、墳墓、農地工廠及砂石場等占用類型,採取全面清查專案列管機制。
國產署指出,目前列管砂石場占用國有土地137案,均依規定處理並函送主管機關經濟部,其中限期騰空返還55案、移請檢警偵辦竊佔罪嫌或提起民事訴訟40案、申請合法使用權中36案、勘查或複查中6案。
違反國有地使用規定 將受裁罰
國產署表示,出售或出租國有不動產為私法契約行為,民眾申請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都是依照《國有財產法》出租、出售等法令辦理;至於國有土地的使用如果違反法令規定,例如土地使用管制、環保、水保、水利、公安、職安、地政、工廠管理等,應由相關主管機關依法查處,即使民眾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仍無法違抗主管機關的裁處或取締。
因此,提供合法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如果經相關主管機關查報,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法令規定,國產署可以依契約要求合法使用權人,配合主管機關要求改善,若未改善可終止契約收回土地。
▲(圖/翻攝自住展房屋網)
《住展雜誌》創立於1985年,是全台第一家房產媒體
擁有最豐富且即時的預售屋、新成屋資訊
以上文章未經授權,禁止擅自轉貼、節錄
官方網站:www.myhousing.com.tw
FB粉絲團: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
原文連結:https://www.myhousing.com.tw/?p=14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