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新北環保局提醒,魚刺、肉的大骨等,不應當成廚餘丟。(圖/資料照)
飯後剩下的雞骨頭、魚骨頭等,應該怎麼處理?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日前發文分享,魚刺、肉骨頭並非「廚餘」而是「一般垃圾」,將其作為廚餘丟棄,恐傷害養豬場的豬,處理骨頭的正確做法為「裝專用垃圾袋交給循線垃圾車」。此外,只有取得許可的養豬場可用廚餘(還必須高溫蒸煮)餵豬,因此也不能將廚餘隨意丟到養豬場。
新北環保局粉專「新北i環保」指出,部分民眾以為吃剩的魚刺、肉骨頭是熟廚餘,但其實它們屬於一般垃圾。「新北i環保」提醒,如果把骨頭誤當廚餘丟,「它們可能會刺傷養豬戶的寶貝豬」,或是傷到處理廚餘的相關人員,呼籲民眾將魚、肉的骨頭做好正確分類。
此外,貼文底下有網友疑惑,台灣是否禁止熟廚餘養豬?「新北i環保」說明,目前中央並未禁止熟廚餘養豬,惟為防範非洲豬瘟發生,「取得再利用檢核許可」的養豬場都須將熟廚餘經高溫蒸煮處理(溫度達90度以上且持續1小時)後才可餵養豬隻。
最後,「新北i環保」強調,為維護廚餘再利用效能,提醒民眾骨頭、魚刺等均非屬廚餘品項,請落實垃圾分類,並以專用垃圾袋盛裝後交付垃圾車處理。而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一般廢棄物的相關處理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的規定,違反規定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