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品嘉建設 創辦人 胡偉良

( 圖 / 資料圖取自freepik )
近期信託公會提議,將建商在預售案中的可用預收款收入壓縮至僅剩三成,理由是少數危老案因財務問題淪為爛尾樓,損及購屋者權益。然而,此一方向不僅未能對症下藥,更可能因過度緊縮資金流動性,導致建商周轉困難,反而增加爛尾樓風險,最終傷害的仍是消費者與整體房市健康。
一、預售制度的本質是資金融通,限縮動用比例違反市場機制
台灣預售屋制度的設計,本質上是讓建商能透過購屋者的預繳款項,解決營建過程中的資金需求。此模式使建商無需完全依賴銀行融資,可以降低利息成本,並讓購屋者能以較低價提前鎖定房產。因此,若強制將建商可動用預售款壓縮至三成,等同大幅削弱預售制度的融資功能,迫使建商轉向更高成本的融資管道(如民間借貸),最終這些成本仍會轉嫁至房價,使購屋者負擔更重。
此外,此政策將嚴重衝擊中小型建商。大型建商或許能憑藉雄厚資本適應新規,但中小型建商,往往依賴預售款作為周轉金。若資金動用受限,可能導致更多建商退出市場,進一步減少供給,反而推升房價。
二、危老案爛尾主因是規模與成本問題,非預售款動用過多
信託公會將爛尾樓歸咎於建商過度動用預售款,實為倒果為因。危老案之所以容易失敗,關鍵在於:
1. 基地偏小,營造成本高
危老重建案多為小面積基地,單位營造成本高於大規模開發案,且常需額外支出整合地主、拆除舊建物等費用。若市場景氣反轉或營建成本飆升(如近年缺工、原物料上漲),建商利潤可能迅速被侵蝕,導致資金鏈斷裂。
2. 產品競爭力較弱,銷售風險高
危老案因基地限制,常面臨格局不佳、車位不足等問題,在市場上的銷售速度與價格均不如大基地開發案。若預售去化緩慢,建商現金流不足,自然容易陷入財務困境。
由此可見,爛尾樓的真正癥結在於「開發規模過小、成本控管困難」,而非預售款動用比例。信託公會的提案僅限制資金使用,卻未解決根本問題,反而可能讓建商因資金短缺更難完成工程,形成惡性循環。
三、政策恐加劇資金短缺,反增爛尾樓風險
若建商可動用預售款被壓縮至三成,將產生以下負面效應:
1.建商周轉困難,工程進度延宕
營建業本就屬高資金需求產業,從土地整合、拆除、施工到完工,每一階段均需龐大現金流。若建商無法適時動用預售款支付工程款,可能導致工期延誤,甚至因資金鏈斷裂而直接停工。
2. 建商啓動危老都更意願降低,都市更新停滯
危老重建本就因整合難度高、利潤較薄而讓建商卻步,若再限制預售款使用,將使更多建商放棄此類案件,導致都市更新進度放緩,與政府推動危老重建的政策目標背道而馳。
3. 消費者選擇減少,房價上漲壓力增
若中小建商因資金壓力退出市場,房市供給將更集中於大型建商,不僅削弱市場競爭,也可能因供不應求而推升房價,最終仍由購屋者承擔成本。
四、更有效的解決方案:強化監管,而非全面緊縮
與其一刀切限制預售款動用比例,政府與信託公會應採取更具針對性的措施,例如:
1. 強化預售款信託監理,確保專款專用
現行「價金信託」機制雖要求建商將預售款存入專戶,但缺乏對資金流向的實質審查。應要求建商提款時須提供工程進度證明(如承包商請款單、建材採購合約),避免資金挪用至其他項目。
2. 建立建商分級管理制度
依建商財務狀況、過往實績訂定差異化動用標準。例如,財務穩健、信譽良好的建商可維持較高動用比例,而高風險建商則需提高保證金或接受更嚴格監管。
3.推動「完工保證保險」制度
參考日本、新加坡等國做法,要求建商投保「履約保證保險」,若工程中斷,由保險公司賠償購屋者損失,分散風險。
4. 提供危老案專案融資支持
針對危老重建案,政府可提供低利貸款或信用保證,降低建商資金壓力,同時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五、胡偉良觀點:政策應對症下藥,避免因噎廢食

( 圖 / 資料圖取自freepik )
預售制度是台灣房市的重要支柱,若因少數爛尾樓案例就全面限縮建商資金動用,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可能加劇市場失衡。與其採取粗暴的管制手段,政府更應從「強化資金監管」、「完善風險分攤機制」及「支持危老都更」等面向著手,才能真正保障購屋者權益,同時維持房市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