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健身女教練偷吃人夫遭判賠56萬8340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台北市1名健身女網紅小萱(化名),先前與人夫阿豪(化名)發生外遇,兩人多次相約摩鐵嘿咻,小萱還趁正宮出國時,跑到阿豪住家過夜,並傳訊息給正宮嗆聲,內容提及「無套、內X全部都來了」等字句,阿豪妻子憤而提出告訴;台北地院判小萱須賠償56萬8340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妻子主張,2024年5月到2025年3月間,健身女網紅小萱明知丈夫已婚,仍與丈夫頻繁相約出遊,並在摩鐵發生性行為;2024年4月21日,小萱趁她出國時,竟與丈夫在家中激戰,小萱完事後還傳訊息給她,內容提及「無套、內X全部都來了,他也不是第一次了」等字句,讓她內心深受打擊,多次前往身心科就診,遂向小萱提告求償醫藥費3340元、心理諮商費用65000元,以及精神慰撫金60萬元,總計66萬8340元。
小萱庭訊時表示,去年5月間,她與阿豪認識後,陸續發生4到5次性行為,地點均是在民生北路的薇閣汽車旅館,她的確也去過阿豪住家,並與阿豪在床上嘿咻,事後再傳訊息給對方妻子,她願意賠償醫療費用,但和解金實在太高,希望雙方能夠再協調。
法官認為,小萱嚴重侵害配偶權,考量她是健身教練,月薪約3萬元,還要扶養家人等情狀,判她必須賠償醫藥費3340元、心理諮商費用65000元,以及精神慰撫金50萬元,總計56萬8340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