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下一句才是精華:勸人別濫發善心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中27歲的5寶爸江先生,因扶養五個年幼孩子加上經濟狀況悽慘,登上新聞版面,5寶爸一家人的動向,備受外界關注。其中五寶爸的某些行為飽受外界批評,讓人有種「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感受,一個人看著可憐,過得很不如意,其實大多都是自己咎由自取。這句話說透了人性,其實這句話還有個下句,你知道是什麼嗎?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千萬別濫發善心。(示意圖/資料畫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根據字面上的意思,一個人看著可憐,生活不如意,其實大多都是自己咎由自取,背後有讓人可恨的地方,某種程度上其實不值得可憐。中國近代著名作家魯迅曾評價自己筆下的人物「孔乙己」,孔乙己的人生過的悲慘,不僅吃不起飯,也沒有收入來源,還總是被別人取笑,毫無尊嚴可言,但孔乙己平日裡,總偷人家書,還說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最終偷到一戶舉人家,被打斷了腿。你說他可憐嗎?雖然內心中認為被沒尊嚴地打斷了腳是可憐的,但他「偷東西」的行為卻是可恨的,所以落到那個下場,也怨不得人。

而其實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還有下一句話「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每個社會新聞事件中,有人出事,大家就總是喜歡挖掘背後的原因,如一個人殺人,是非常可恨的,但探究背後原因,總會有些故事、都有不為人知的苦楚,可能小時候受到不公正對待,可能因為債務糾紛,可能生活不下去等等原因,這是可悲之苦,但也是不值得同情的。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總歸這兩句話,其實要告誡所有人,關心幫助一個人時,要分清楚導致他「可憐」的原因,要先釐清對方是裝可憐博取同情,還是真的有實際困難,不要濫發善心,對待可恨之人,也不要過於同情,因為很多可恨之人多數喜歡怨天尤人,可悲也多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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