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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又戰!安晨妤控前婆婆「元祖創辦人」誣告 求償300萬結果敗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安晨妤離婚後,和前婆婆「元祖創辦人」張秀琬的官司不斷。(圖/資料畫面)

▲安晨妤離婚後,和前婆婆「元祖創辦人」張秀琬的官司不斷。(圖/資料畫面)

曾以歌手身份闖蕩演藝圈的前「元祖少奶奶」安晨妤,不滿前婆婆,元祖食品創辦人張秀琬誣告她侵入住宅,對張秀琬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日前判決安晨妤敗訴,張秀琬免賠。全案可上訴。

安晨妤和前婆婆的紛爭、官司不斷。安晨妤離婚後,曾提告張秀琬無故闖入住家,還在屋內拍攝。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以妨害秘密罪起訴張秀琬。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張秀琬被判拘役30天確定。但官司不只這一件。

根據判決,2023年2月26日下午,張秀琬主動邀請安晨妤和2個孩子,以及父母一同用餐,再到張秀琬的住處休息。當時張秀琬曾要求安晨妤暫時離開,好讓她和2個孫子相處。沒多久,安晨妤回到張秀琬住處,發現張秀琬外出,因此在屋內等待張秀琬返家,之後2人便和安晨妤的母親、2個孩子等一同再到張秀琬的朋友家。

安晨妤主張,她回到張秀琬家時,是透過警衛協助搭乘電梯上樓,由在屋內的母親開門讓她進入,沒想到幾天後,張秀琬到警局報案提告她侵入住宅,還未經同意使用電腦。如此侵害名譽,在獲不起訴處分後,決定提告誣告,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

張秀琬則反駁,提告是法律賦予被害人的權利行使,並非不法行為。刑事部分,二審也已判她無罪,縱使有不法行為,是否導致安晨妤名譽受損及有無相當因果關係應由安晨妤舉證。另此案紛爭其來有自,安晨妤也「與有過失」,應減輕損害賠償金額。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安晨妤母親等人證詞,可認張秀琬主觀上認為安晨妤未經她同意進入住處,合理推論安晨妤有使用她的電腦,並非完全虛構事實而憑空捏造,可認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指述內容為真實。

雖然缺乏積極證明,導致安晨妤被控侵入住宅等部分檢方不起訴確定,亦不得據以指控張秀琬誣告,或有過失之歸責原因。且張秀琬既為依客觀事實認為有侵入住宅情事,因此提起刑事訴訟,為權利之正當行使,訴訟權應受保障,難認構成誣告。

又高等法院審理後也認為,張秀琬並非完全憑空捏造。雖然依安晨妤主張,張秀琬可以向她詢問或以其他合理手段查證,但張秀琬的提告係基於訴訟權之正當權利行使,且一般人遇犯罪時本就反應不一,無從僅因未查證,事後還一同前往友人家,就推論有誣告犯意,因此安晨妤的主張尚難憑採,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賠償,自難准許。

#安晨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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