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洪姓超商男店員偷拍女客人裙底風光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馮珮汶攝影)新北市三峽區1名洪姓超商店員,今年3月底清晨將手機放在畚箕內,佯裝打掃環境,實則偷拍店內女客裙底風光,女客發現後當場報案,新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洪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3月25日清晨6時40分,洪男瞥見身著短裙的甜美女客人進入店內,頓時色心大起,將手機放在畚箕上,並開啟錄影模式,洪男假裝在掃地,卻一路尾隨接近女客人,再趁對方不注意時偷拍裙底風光。
後來女客人發現手機報案,警方迅速趕抵現場,當場查扣洪男手機,果然在裡面發現拍下女客人內褲及大腿內側影片;洪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但女客人拒絕和解,法官認為,洪男並無前科,考量家境、經濟能力等情狀,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洪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