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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童人行道騎單車輾傷小狗 父遭判賠9萬元

記者張浩譯、蔡咏恩/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蔡姓男子去年帶5歲的兒子到公園騎腳踏車,結果在人行道上不小心輾過一隻貴賓犬,導致小狗原本的骨折又惡化,飼主花了近14萬醫藥費治療,也向法院提告,雖然男童父親認為飼主沒用牽繩也有錯,但因為男童在人行道騎車違規在先,父親被判賠9萬元。

男童在人行道騎車違規在先,父親被判賠9萬元

▲男童在人行道騎車違規在先,父親被判賠9萬元。

空曠的公園裡有飼主帶著愛犬出來散步放風,沒想到卻發生小朋友騎腳踏車撞傷小狗的意外。公園標示寫著禁止車輛進入,但去年3月一名5歲蔡姓男童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不小心輾過貴賓犬奶茶,導致奶茶的骨折舊傷加劇,鋼釘鬆動外露還細菌感染,醫療費用相當可觀。

民眾:「因為現在寵物就像我們的家人一樣,那牠受傷了,理應要的賠償我覺得也是應該的,理所當然。」

民眾:「我覺得就算是小朋友,但他還是不符合規定騎腳踏車,那他撞到狗狗還是要賠償的。」

民眾大多認為撞傷狗狗在先,就必須賠償

▲民眾大多認為撞傷狗狗在先,就必須賠償。

民眾大多認為撞傷狗狗必須賠償,飼主趙姓女子也好心痛,還付了近14萬的醫療費,向法院提告要男童的爸爸蔡姓男子賠償精神慰撫金等24萬元,不過蔡姓男子辯稱,飼主帶寵物進公共場所應該牽繩,是飼主過失導致損害,但法官認為在人行道騎車違規在先,判蔡姓男子要賠償9萬元。

律師張晉豪:「損害賠償的範圍以實際支付的必要費用為先,本案當中法院就排除了只是估價而未支付的估價單,以及無法證明必要性的相關費用。」

蔡姓男子辯稱,飼主帶寵物進公共場所應該牽繩,是飼主過失導致損害

▲蔡姓男子辯稱,飼主帶寵物進公共場所應該牽繩,是飼主過失導致損害。

飼主主張身心痛苦等侵害費用,但沒被法官獲准,男童父親最後遭判9萬元,只是愛犬受重傷,恐怕再多錢也難平飼主氣憤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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