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討債金額不合理!下秒西瓜刀瘋砍債主手骨 反遭求償449萬
2026/07/20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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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王姓男子2024年4月間陪同朋友進行債務協商,期間不滿姜姓債主討要的金額不合理,竟持西瓜刀,朝姜男手臂連揮2刀,導致對方左手骨折、肌腱斷裂險些斷臂,姜男事後提告重傷害並提出民事求償449萬餘元,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姜男勞動力減損21%,判處王男應賠償229萬1028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王姓男子2024年4月間陪同朋友進行債務協商,期間不滿姜姓債主討要的金額不合理,竟持西瓜刀,朝姜男手臂連揮2刀,導致對方左手骨折、肌腱斷裂險些斷臂,姜男事後提告重傷害並提出民事求償449萬餘元,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姜男勞動力減損21%,判處王男應賠償229萬1028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4年4月26日當天,當時姜姓男子與成姓男子相約協商債務,王姓男子則在旁圍觀,不料協商過程中,王男認為姜男開出的還款金額太誇張,一時氣憤難耐,竟折返車上取出西瓜刀朝姜男揮砍,姜男避閃不及,左手與左前臂分別遭砍出15公分及20公分的深層傷口,導致第二、三指伸指肌腱斷裂,以及掌骨、肱骨開放性骨折,現場血流如注。
姜男緊急送醫救治後,進行了傷口縫合及內固定手術才保住手臂,並遵照醫囑休養3個月,事後經美國醫學會永久障礙評估指南及工作能力百分比換算,認定其勞動力減損程度達21%。
姜男不甘無辜遭砍,除了對王男提出刑事重傷害告訴外,同時提出民事訴訟,針對醫療費、工作損失、交通費、勞動力減損及精神撫慰金等,合計索賠449萬1028元,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傷勢程度及勞動力減損狀況後,認定求償金額以229萬1028元為適當,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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