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街頭驚魂!男突抓15公分巨石狠砸拾荒婦 法院判刑再監護5年
2026/09/12 14:46:00
2026/09/12 15: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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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中壢區發生駭人攻擊案,41歲蔡姓男子於今年1月騎車行經珠江街時,無故持15公分巨石狠砸路邊休息的范姓拾荒婦人頭部,導致被害人頭部重創、一度病危。警方循線將蔡男逮捕,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法院審理時考量蔡男患有思覺失調及輕度智能障礙,案發時辨識能力顯著降低,依法減輕其刑,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諭知執行前須監護5年。此案凸顯精神疾病患者治療與社會監護的重要性,全案仍可上訴。
圖、文/CTWANT

桃園市中壢區發生一起駭人街頭攻擊事件,41歲蔡姓男子於2024年1月3日下午騎乘機車行經中壢區珠江街、長沙路口附近時,發現一名范姓拾荒婦人坐在路旁階梯休息。雙方素不相識,也沒有發生任何口角或衝突,蔡男卻突然拿起原本放置在機車踏墊上的一塊約15公分大石塊,朝范婦頭部猛烈投擲,隨即騎車逃離現場。
范婦遭石塊擊中後當場倒地、頭破血流,送醫檢查發現頭部外傷合併右側硬膜下出血、左側頭皮撕裂傷等嚴重傷勢,一度接獲病危通知,所幸經緊急治療後保住性命。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追查,根據涉案機車及犯案男子衣著等特徵鎖定蔡男,並於案發約10小時後將其查獲到案。
檢警調查發現,蔡男曾被診斷罹患思覺失調症,並有輕度智能障礙等情形。偵查期間,蔡男承認涉案機車為自己所有,但一度否認犯案;檢方則依據被害人指證、現場監視器畫面與蔡男衣著等相關證據,認定犯罪嫌疑明確,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蔡男與范婦並無恩怨,卻以具有相當重量及殺傷力的石塊猛烈攻擊對方頭部。頭部屬人體重要部位,加上范婦事後傷勢嚴重、一度病危,法院因此認定蔡男具有殺人故意。法院同時考量蔡男受到精神疾病影響,案發時辨識行為違法或依辨識控制行為的能力顯著降低,因此依法減輕其刑。
此外,法院考量蔡男過去曾接受精神疾病診斷,卻已有相當時間未持續接受治療,為降低未來再次發生危害行為的風險,並協助其接受穩定治療及日後重返社會,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諭知在刑罰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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