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兒讀師大附中國中部惹議 教育局駁量身訂做:這規定101年就有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就讀熱門額滿學校師大附中國中部,引發入學資格是否符合規定的質疑。台北市教育局今(14)日公布112學年度分發規定,當年度最後設籍日為110年9月27日,原則上須「父母雙方與學生共同設籍」;不過,若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持有2戶以上房屋所有權,也可認定為全戶設籍。教育局強調,相關概念自101學年度就已存在,並非蔣萬安上任後新增,「絕無因人設事」。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陳賢蔚等人今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師大附中國中部是熱門額滿國中,一般家庭即使買房設籍,也未必能取得入學資格,但蔣萬安兒子在112學年度入學,當年度公告最後分發門檻為110年9月27日前「父母雙方與學生共同設籍」,蔣萬安在111年市長選舉時卻仍於中山區永安國小投票,因此要求北市府公開說明,蔣萬安兒子究竟是依何種資格、哪一順位進入師大附中國中部。
112學年度入學門檻曝光 教育局:二親等親屬持2戶房也有認定規定
教育局說明,依台北市公立國中新生分發相關規定,額滿國中分發有明確順位,第一順位包括經鑑輔會安置的身心障礙學生,以及少年保護個案、派外人員子女、符合規定的原住民子女及教職員工子女等。
第二順位則包括入學前一年度設籍,且具有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房屋權狀者;或連續租屋並居住學區內6年以上,且持有經公證房屋租賃證明者。
上述順位分發完畢仍有缺額,才依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共同設籍」、「父或母與學生共同設籍」排序,以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
針對這次爭議,教育局進一步指出,若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持有2戶以上房屋所有權,導致父母無法與學生全戶設籍,可在額滿資格審查時提出2戶房屋所有權狀,經審查後也可認定為父母共同設籍。
教育局表示,師大附中國中部112學年度最後設籍日為110年9月27日,條件為父母雙方與學生共同設籍;依上述規定,如果二親等內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持有兩戶以上房屋所有權,也可依規定認定為全戶設籍,取得優先分發資格。
被質疑蔣萬安上任後「量身訂做」 教育局:101學年度已有規定
教育局強調,這項認定概念自101學年度起就已存在,110學年度僅進行文字修正後沿用至今;112學年度新生入學適用的也是110學年度版本,師大附中國中部新生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至於各額滿國中的最後設籍日為何差距甚大,教育局解釋,每年新生人數不同,各校設籍條件順位及最後設籍日也會有所差異,審查原則都是「先比序設籍條件順位、同一順位再比序設籍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