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有罪無罪?「三中案」11點宣判 6被告結果將揭曉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三中案」歷時3年多,將於10月27日上午11點一審宣判,宣判後,北院將召開記者會說明。自案件由台北地檢署起訴至今,前總統馬英九每場開庭必到,供述也皆強調他沒有犯罪,沒有賤賣「三中」,11點宣判時,確定馬英九不會到庭聽判。

▲喧騰一時的「三中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將宣判,馬英九是否有罪備受關注。(圖/中央社)

「三中案」為中影、中視、中廣股權及舊黨部大樓賤賣案,特偵組曾於2014年間以查無不法簽結,2016年間因民眾告發,全案重啟偵辦。一共分為2大部分5大弊案。台北地檢署於2018年7月10日起訴馬英九、前立委蔡正元,以及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還有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一共6人。

全案起於2005年12月26日廣電法上路,依法國民黨須退出媒體經營。2大部分5大弊案分別是「三中」股權與舊黨部大樓出售部分,以及蔡正元涉嫌掏空阿波羅公司案。5大案則有中影部分,2006年4月間,時任國民黨立委的蔡正元與莊婉均、郭台銘弟媳羅玉珍,協議向中投公司購買中影8成股權。之後便由蔡正元擔任董事長,莊婉均為副董事長。

▲同案被告,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右)。(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而根據中影交易紀錄,中投當時是以每股65元、總價31億餘元將中影出售,但檢方追查發現,2005年的財報暨查核報告中,是以低於市價的土地公告現值計算重估價值,中影並未就全部土地重估增值,有低估之嫌,造成中影18億餘元損失。

2006年12月間中廣交易部分,一份馬英九與汪海清、張哲琛等人於會議中的關鍵錄音檔,讓檢方認為,媒體人趙少康根本沒有資力承購總價57億餘元的中廣股權,馬英九卻涉嫌下指示,為趙少康打造有利條件,將中廣廣播部門以10億元賣給趙少康,再將中廣經營權移轉給趙少康,使得趙少康僅付1億餘元簽約金便獲得中廣,造成中投公司高達15億餘元損害。

▲趙少康曾因三中案被傳喚出庭。(圖/翻攝自趙少康臉書)

中視交易部分,先是2005年12月間,中投公司將共計40億餘元,原由華夏控股公司持有的「三中」股權,賣給中時集團旗下榮麗控股公司,但2006年2月至12月間,榮麗僅買了華夏公司、中視。

檢調追查,當年「三中」股票市價超過40億餘元,中投公司卻以40億元出售。時任中時集團董事長的余建新在交易前曾宴請張哲琛,並得知榮麗不想續約,只想買下中時,當時任職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疑似指示「盡量不要破局」、「那就當回饋吧」,造成中投公司4.9億餘元損失。

▲前立委蔡正元被控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唯一被羈押的三中案被告。(圖/中央社)

2006年3月間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部分,當時中投公司將大樓土地以16億餘元出售,地上建物以6億餘元出售,共23億餘元賣給張榮發基金會。但檢調發現,國民黨內部曾評估,土地加地上建物至少有27億餘元價值,卻僅找了張榮發,並以23億餘元賣出,有賤賣之嫌,造成5.9億餘元損失。「三中」及黨部大樓交易案,共造成國民黨受72.9億餘元損害。

最後是蔡正元等人涉嫌掏空阿波羅公司案,蔡正元被控於2007年、2008年間,以各種理由侵占阿波羅出售中影股權的款項。檢方認定,蔡正元、妻子洪菱霙挪用領航基金會公款付房屋貸款等費用,涉犯背信、公益侵占等罪,蔡正元因此偵查期間遭羈押禁見4個月,最後以10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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