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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控老闆「年前不發薪水」用借的 便當店家:延開工才發

記者王紹宇、廖奕晴/台南報導

台南有一名便當店員工,指控老闆過年前不發薪,想預支薪水過年必須用借的,氣得要離職,不過店家回應表示發薪日剛好卡到過年,才會延到開工才發放。

開工日的便當店正在忙著備料

▲開工日的便當店正在忙著備料。

開工日員工拿著工具挑菜,有的忙備料、有的則是準備出餐,台南這家便當店才剛過完年假,卻被投訴過年前薪水發不出來。

投訴人便當店員工:「你用借的方式,員工過年高高興興的領個薪水,但是你是說過年有需要來用借的,光這個借字,大家都心有不滿,目前的話會先離職。」

過年期間店家歇業,年前又沒拿到薪水,讓員工心生不滿

▲過年期間店家歇業,年前又沒拿到薪水,讓員工心生不滿。

今年2月5日發薪日,剛好卡到過年春節假期店家沒營業,員工氣憤在臉書發文,指控有10幾個員工過年前沒有提早拿到薪水。

便當店業者:「我跟員工講,因為我來不及算薪水,所以說你們需要用多少錢,你跟我講,我就發給你,每一個人都有發,幾乎就已經把他1月份的薪水已經支付給他了,我不知道為什麼他還是這樣子講。」

業者出面澄清,不是不發而是延遲給薪。

台南市勞工局職安處專員賴威志:「如果勞雇雙方有約定遇到例休假日延後發放,延後發放到連假後的第一個上班日才發放薪水,這樣子是不會有構成勞動基準法的違反。」

過年前是否發薪須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便當店年後才發放薪水,其實並無違反勞基法

▲過年前是否發薪須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便當店年後才發放薪水,其實並無違反勞基法。

薪水是否要在過年前發,需要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許多企業公司行號在過年前提早發放薪水,讓員工好過年,便當店年後給薪雖然沒有違法,不過引起基層員工不滿,勞資雙方還需要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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