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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違規!小四童被警開單惹怒家長 板橋警:保障人車安全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小四女童被警方攔下開單。(圖/翻攝畫面)

▲小四女童被警方攔下開單。(圖/翻攝畫面)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出一張紅單的照片,表示自己國小四年級的孩子昨(27日)晚上9時許在新北市板橋南雅路某巷口,被警察開了一張「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道路」的紅單,導致小孩被嚇到回家後還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抱怨警方不能以「勸導的方式嗎?」網路也掀起論戰,對此,轄區板橋分局指出,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至於家長批評部分,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警方告發的證明。(圖/翻攝畫面)

▲警方告發的證明。(圖/翻攝畫面)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並貼出紅單照片,表示27日晚間9時許,自己家中國小四年級的女兒在新北市板橋區南雅路的某個巷口,因「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被警察當場開單,原PO不滿的說:「國小四年級被開紅單,真的有這必要嗎?不能以勸導的方式嗎?」並透露女兒被嚇到回家後還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政府真的有缺錢缺成這樣嗎?」

貼文一PO出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警方太小題大作,「小學生真的會留下一輩子的陰影,一堆留言在那邊假道德,這就是台灣的警察議員不敢開,專開小學生」、「應該先用勸導的吧!直接開單真的會讓小孩嚇到」,不過也有人認同警方開單,「你應該感謝警察用罰單幫你家小孩擋一次劫,我想你應該是不想警察用通知家屬的方式找你吧?」、「錯就是錯,何不機會教育?你有身為家長的自覺嗎?」、「如果今天不開這張罰單,難道要等到出事了再哭鬧上社會版面嗎?」

轄區板橋警分局表示,本案行人違規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可勸導項目內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未滿十四歲之人違規,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本案將另外送達家長告發單,以完備送達程序。

至於網友批評部分,板橋分局指出,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或是同一時間聯繫學童家長,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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