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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女童被開單說「其他大人也違規」!家長:柿子挑軟的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警方告發的罰單。(圖/翻攝畫面)

▲警方告發的罰單。(圖/翻攝畫面)

一名網友在網路上透露,小學四年級的女兒昨(27日)在新北市板橋南雅路某巷口,被警察開了張「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道路」的紅單,導致小孩被嚇到回家後還一直哭,抱怨警方不能以「勸導的方式嗎?」在網路上掀起熱議後,原PO也再度在網路上發文,「孩子說還有其他大人也違規穿越,是不是有點柿子挑軟的吃?」並直言難道機會教育就是開紅單,身心靈都不須考慮?

原PO發文表示,自己重點從來不在這張紅單多少錢,因為錯就是錯了,但要教育小孩正確的安全知識,口頭告誡應該綽綽有餘,況且還是制服警察,以盤查開單方式是否有點過頭了?且小孩說當時也還有其他大人在違規穿越,認為「是不是有點柿子挑軟的吃?」

女童未依號誌穿越馬路。(圖/翻攝畫面)

▲女童未依號誌穿越馬路。(圖/翻攝畫面)

他透露,孩子回來他們也是嚴厲訓誡,畢竟不是第一次了,只是看到孩子那種害怕無助的神情總是不捨,因為孩子們不懂紅單的意義,會認為是犯下了天大的錯;誰希望小孩違規發生危險或造成別人的困擾,但是小朋友心智未成熟,根本不懂何謂紅單,也不知所犯什麼條例,因此不懂警員為何要如此矯枉過正。

原PO強調,自己並非恐龍家長,只是小朋友當下所承受的壓力,那種警察又是陌生人的一堆異樣眼光注視著,不是一的9歲小朋友所能承受的;最後他也無奈表示,相信這次的教訓能讓孩子記住一輩子,畢竟女兒還只是個每天目不轉睛看著幼幼台的小女孩罷了。

原PO強調,重點從來不在這張紅單多少錢。(圖/翻攝畫面)

▲原PO強調,重點從來不在這張紅單多少錢。(圖/翻攝畫面)

轄區板橋警分局表示,本案行人違規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可勸導項目內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未滿十四歲之人違規,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本案將另外送達家長告發單,以完備送達程序。

板橋警分局強調,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至於家長批評部分,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甚至當下聯繫家長,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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