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樓沒領到包裹!淡水男爆氣辱罵保全:你是我請的看門狗 下場曝光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陳男被依公然侮辱罪嫌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翻攝自 Pixabay)

▲陳男被依公然侮辱罪嫌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翻攝自 Pixabay)

新北市淡水某社區一名陳姓住戶,今年1月間,接到電話表示管理室有他的包裹,下樓詢問葉姓保全組長有無他的包裹或信件時,葉男回覆「沒有」,竟引起陳男不滿,竟當眾指著葉男辱罵「你是我請的看門狗」,讓葉男不甘受入報警提告,儘管陳男否認犯行,但監視器清楚錄下對話,士林地院法官仍依公然侮辱罪嫌,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為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某社區住戶,葉男當時則為該社區的保全組組長,今年1月25日上午11時許,陳男下樓向葉男要拿取包裹或掛號信,但葉男則回覆陳男,並無他的包裹或信件,引起陳男心生不滿,用手指著葉男辱罵「你是我請的看門狗」等語,讓葉男怒不可遏,報警提告。

陳男挨告後否認犯行,宣稱當時自己接到一名女子電話,聲稱有包裹在樓下,要他下樓領取,自己實際下樓後,卻並未見到包裹,自己並未辱罵葉男,也沒道理去辱罵他;但葉男與同時執勤的謝姓警衛指證歷歷,加上法官檢視社區監視器後發現,畫面清楚拍下整個事發經過,認定陳男的證詞與客觀事實顯然相悖,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陳男身為社區住戶,不思與管理社區事務、維護社區安全的保全人員理性溝通,僅因細故就以侮辱性言詞公然貶抑葉男人格,實屬不該,此外,犯後又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迄今未向葉男道歉,或和解、賠償,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嫌,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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