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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遮好」新手媽搭捷運哺乳被唸!國健署:公共場合不得禁止可罰3萬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法律已保障母親與寶寶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母乳之權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律已保障母親與寶寶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母乳之權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媽媽在外突然想哺乳不用怕!身為兩個孩子媽媽的施小姐,哺乳期間都是親餵母乳,有次搭捷運因為寶寶肚子餓哭鬧,就直接在位子上哺餵母乳,突然有位媽媽對她說:「衣服要遮好,旁邊的人都在看妳。」當下讓她覺得很錯愕。對此,國民健康署今(12)日指出,法律已規定「不得禁止媽媽在公開場所哺乳,否則可罰禁止者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哺乳對母嬰好處多眾所皆知。我國於2010年立法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母親與寶寶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母乳之權利,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為方便媽咪哺乳,也要求一些較大面積之特定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同時鼓勵業者自願設置哺集乳室。

據國健署統計,截至2022年底全國總設置3953處(依法設置2629處、自願設置1324處)哺集乳室,依據國健署2022年母乳哺育率調查顯示,有42.5%產婦曾使用公共場所哺集乳室,其中百貨公司、醫療院所及交通場站是產婦最常使用場域,有近9成滿意哺集乳室管理及環境清潔,提供一個友善母乳哺育環境,為下一代的健康建立良好的基礎。

而同一份調查也顯示,有9成以上的媽媽想要哺餵母乳。如何讓媽媽願意且持續哺乳,民眾的尊重與支持及友善哺乳環境都很重要,雖然已立法保障婦女公開哺乳權,但還是有媽媽遭受異樣眼光,多一分尊重與支持,媽媽哺育更自在。

國健署呼籲,準爸媽們若有尋找公共場所哺集乳室的需求,國民健康署孕產婦關懷網站(https://mammy.hpa.gov.tw),可查詢各縣市公共場所哺集乳室位置,亦可透孕產婦關懷Line官方帳號(ID:@mammy870870)加入好友,定期收到婦幼相關衛教訊息外,並可連結網站查詢哺集乳室,及撥打免付費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0800-87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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