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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餐廳裡吐!人父「參考王品標準」大罵烤肉店員王八蛋 挨告罰6千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蔡男強調,自己是參考「王品的服務標準」,不滿烤肉店店員態度,才會情緒性發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蔡男強調,自己是參考「王品的服務標準」,不滿烤肉店店員態度,才會情緒性發言。(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帶著小孩到知名韓式烤肉餐廳用餐,沒想到小孩子在走廊上吐了,蔡男不滿店員處理態度,沒有像「王品」一樣,對店員大罵「王八蛋」等語,被告上法院。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罰蔡男6000元,得易服勞役。案經上訴,士林地院二審駁回,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蔡男於2022年12月初某日,帶著孩子到台北市一知名韓式烤肉餐廳用餐。期間,孩子在餐廳走廊上嘔吐,蔡男不滿店員處理態度不佳,對店員大罵「王八蛋」、「渾蛋」等語,店員認為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遭到貶損,對蔡男提告公然侮辱。檢察官偵辦後,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一審判罰蔡男6000元,得易服勞役。

開庭時,蔡男反駁,強調沒有公然侮辱犯意,只是不滿店員的處理方式,要店員參考「王品」的服務態度,僅是情緒性用詞。蔡男的委任律師則表示,雙方爭執過程中難免情緒激動,發言粗俗無可避免,應考量現場狀況做判斷。

不過法官認為,蔡男對店員出言「王八蛋」、「混蛋」等語的地點是在餐廳內,當時店內客人甚多,都有聽到,與刑法公然侮辱罪規定的「公然」要件相符。又「王八蛋」、「混蛋」等語一般多有對他人表達貶損之意,也已先和店員發生口角,再如此辱罵,當會使店員感覺人格遭到攻擊,足以使第三人產生對店員人格貶抑感,使店員感到難堪、委屈,因此蔡男所言,難以採信。

考量蔡男始終否認犯罪,難認犯後有悔改之意,也未與對方達成和解,且經合法傳喚,蔡男卻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因此逕行判決,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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