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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男子入境馬來西亞持槍遭起訴 疑為情報員

馬來西亞檢方今天起訴以色列男子夏洛姆並移審法院。夏洛姆因持有槍械與彈藥遭控違反軍火法令,但堅不認罪,承審法官審理後裁定還押並拒絕保釋。全案5月21日另行審理。

以色列男子遭馬來西亞檢方以持有槍械與彈藥違反軍火法令起訴。圖為夏洛姆(左2)在大批荷槍實彈員警戒護下進入法院。(圖/中央社)

▲以色列男子遭馬來西亞檢方以持有槍械與彈藥違反軍火法令起訴。圖為夏洛姆(左2)在大批荷槍實彈員警戒護下進入法院。(圖/中央社)

大馬檢警目前仍調查38歲的夏洛姆(Shalom Avitan)入境目的與動機,以及究竟是否是以色列情報機構摩薩德(Mossad)情報員,試圖拼湊各項跡證還原真相。

荷槍實彈員警上午將夏洛姆移審吉隆坡法院,大批本地與國際媒體記者清晨即在法院外等候,法院為防止發生維安事故拉起封鎖線。戴口罩與手銬的夏洛姆在警方押送下一路低頭躲避媒體鏡頭進入法院。

檢方起訴指出,被告夏洛姆被控於今年3月26日傍晚6時46分到3月28日傍晚6時之間,在吉隆坡安邦路(Jalan Ampang)旅館的住宿房間內擁有6把手槍,違反1971年軍火法令(加重刑罰)第7(1)條文。

大馬媒體報導,根據條文,如有罪確定,將判處有期徒刑30年到40年,並施予最多6下鞭刑。

對於警方同時查獲夏洛姆擁有4盒總共158發子彈,檢方起訴認為違反1960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如有罪確定,將判處最高有期徒刑7年、罰款最高馬幣1萬令吉(約新台幣7萬元),抑或兩者兼施。

不過,夏洛姆今天庭訊中拒認罪,否認檢方起訴罪名。檢察官以被告涉及軍火法令等重罪為由,要求法院拒絕交保。

全案承審法官裁定被告還押並不准保釋。全案5月21日另行審理。

夏洛姆持法國護照並以觀光客身分於3月12日入境,先後下榻3間旅館,於27日遭警方逮捕,被發現一本以色列護照,起出6把槍械,其中3把已裝滿子彈。他聲稱準備殺害疑似有家庭糾紛在馬來西亞的以色列男子。

夏洛姆落網之初,供稱並非摩薩德情報員,赴馬來西亞是要尋仇,殺害敵對幫派分子艾朗(Eran Haya)。由於住家遭敵對幫派於3月中旬投擲手榴彈攻擊並傷害前妻,他才想要刺殺報復,沒想到被軍火商出賣。

警方另逮獲兩名涉嫌提供槍械的本地夫婦,已於4月8日提前移送到位於巴生的法院調查。

馬來西亞長期關注巴勒斯坦情勢,馬來西亞護照內頁長期以來標註「除以色列外,這本護照適用所有國家」的文字。(中央社吉隆坡1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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