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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炸雞到議場勞軍!傅崐萁談國會改革:民間到國會作證沒刑責,最多罰款

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右五)帶炸雞、飲料慰勞藍委。(圖/記者陳怡潔攝影)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右五)帶炸雞、飲料慰勞藍委。(圖/記者陳怡潔攝影)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力拚星期五(17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立委們在議場前24小時輪班,宣示守夜決心,民眾黨團也加入。針對藐視國會罪,民進黨質疑,如果私人企業在聽證會上的表現讓立委不滿意,恐會被函請法院判刑。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上午帶著炸雞桶、飲料到議場前勞軍,並受訪指出,明天修法內容,所有聽證會、調查權,不能藐視國會,所有委員會、院會質詢中,只要民間到國會作證完全沒有刑責問題,虛偽不實表示最多可以罰款,國民黨會提出國會改革,跟民眾黨溝通。

傅崐萁上午到議場前說明,民國93年12月,大法官585號解釋令,正式說明對單一國會必要有調查權,並沒有說立法院不能用刑責,固然民事罰責寫清楚,沒有表達不能有相關刑事職權,但國民黨從善如流。

傅崐萁強調,這次國會改革相關法律,明天修法內容,所有聽證會、調查權,不能藐視國會,所有委員會、院會質詢中,只要民間到國會作證完全沒有刑責問題,政府官員做偽證,會觸及國家原本就有的刑法,不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裡面,並沒有納入相關刑責,是由國家刑罰處理,不是由國會審判,符合大法官585號解釋令,國會官員作證不會有刑責,虛偽不實表示最多可以罰款,國民黨提出國會改革,跟民眾黨溝通。

傅崐萁說,可能今晚8點鐘會正式公布條文,明天由國民黨、民眾黨共同提案,讓明天國會改革順利通過,完全符合大法官585號解釋令,沒有民進黨所稱毀憲亂政,牴觸憲法法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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