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美儀/台北報導
文化部部長李遠邀請藝人「回來一起奮鬥,讓世界看見我們台灣」。(圖/文策院提供)藝人歐陽娜娜、侯佩岑等人日前在微博轉發《央視》「台灣必歸」圖文,配合中共宣傳統一,引起關注。陸委會證實,已通知20名藝人說明。文化部經了解,多數藝人回應是「中國經紀公司要求代發」或「不清楚違法可能」,有些人則表示會遵守法令。文化部長李遠撰寫〈給想去或是已經去中國發展的台灣藝人的一封信:我們台灣〉,強調台灣從不反對藝人追求更大市場,但中國經紀公司常嚴格管控,甚至強迫表態,呼籲藝人謹慎因應,別淪為統戰工具;同時強調台灣才是培育藝人成長的家,邀請藝人「回來一起奮鬥,讓世界看見我們台灣」。
針對近期陸委會提供赴中國發展且配合中共發表統戰貼文的20餘位台灣藝人名單,並請文化部進行約談一事。文化部今(29)日發布新聞稿公開文化部長李遠親自撰寫的〈給想去或是已經去中國發展的台灣藝人的一封信:我們台灣〉,文化部強調,作為文化產業主管機關仍然以關懷藝人立場,避免台灣藝人被作為統戰的工具,文化部持續透過補助與投資、提高獎勵、加強培訓,期盼創造更多文化人工作機會及健全的產業生態系,呼籲所有藝人記得「我們台灣」,歡迎回家一起奮鬥,讓世界看見我們台灣,讓我們成為一個有骨氣、有志氣的台灣人。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已依據陸委會提供的台藝人清單,完成通知和了解工作。根據回應內容,多數表達貼文為中國經紀公司所為或不知道貼文有違法可能,部分對於可能觸法感到緊張,表達「未來一定會遵守相關法令」。文化部在了解及溝通過程中,也不斷重申及提醒赴中發展應遵守相關法令。
文化部表示,參考《報導者》今年5月報導所述,中國市場對臺灣藝人、藝文團隊有極大的吸引力,但落地受到諸多監控,在許多不同樣態中,即包含中國經紀公司握有藝人對外發言的掌控權,如社群平台等。從此次約談中,文化部也進一步理解及證實中國言論管制嚴格,日漸增強中國經紀公司高政治化的經營管理模式,對於藝人的簽約條件充滿著「出錢是老大」心態,有藝人明確表達,其於中國的個人社群媒體經營因屬行銷宣傳,所以依經紀約由「中國經紀公司管理」。
因此,文化部經整體衡量主客觀條件及產業發展現實,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仍將持續提醒台灣藝人應遵守兩岸相關法令,並繼續健全產業生態環境。李遠也在公開信中,懇切提醒所有臺灣藝人,台灣從來不反對臺灣藝人為了更大的市場去中國發展,但是中國會在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出各種在台灣無法想像的事,例如發聲、貼文。表態對中國的認同、否定台灣主權只會是第一步,接下來還會干涉創作、打扮、言論,甚至是出入境。
李遠強調,文化不應該成為政府的宣傳工具,更不能被上級控制和指導。台灣已經掙脫了漫長的威權戒嚴時代,在多元文化相互激盪及創作自由的環境下,台灣現在的文化呈現一種不覊、奔放卻又深沉的獨特魅力,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和矚目。政府的文化預算逐年攀升,也成立了投資文化產業的單位,大力協助各項民間的文化產業的發展。現在的文化部擁有很大的能量,透過各種補助和投資、提高獎勵、加強培訓,不斷創造文化人的工作機會和文化產業生態。這些年更是鼓勵和國際合資合作製作影視作品,開拓更多的海外巿場,「我們有信心創造一個臺灣歷史上的文化盛世」。
李遠喊話,希望台灣藝人赴中發展之前要先有心理準備,「也歡迎回家和我們一起奮鬥,讓世界看見我們台灣,讓我們成為一個有骨氣、有志氣的台灣人。請記得,台灣才是培育你們成長茁壯的家。請記得,我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