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南投報導
南投某分局張姓員警涉嫌在分局盥洗室偷拍女警洗澡,遭判刑5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南投縣某分局一名張姓員警,涉嫌在分局宿舍的男女共用盥洗室內,拿手機偷拍一名女警洗澡被當場抓包,張男嚇得落荒而逃。事後分局調閱監視器鎖定張員,但張員已刪除偷拍影像,警方透過數位鑑識還原檔案後,將張員移送法辦。法院審理後依錄影攝錄性影像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5年3月間,張姓員警在分局4樓宿舍留宿,3月19日傍晚4時許,張員前往男女共用的盥洗室準備洗澡,發現裡面已經有人在沐浴,竟拿手機從門板上方偷錄,發現對方是同分局派出所的女警後繼續錄影,女警發現後立刻大叫,張男嚇得落荒而逃。
事後女警通報分局主管,經調閱分局內監視器,發現張員涉有重嫌,經查扣手機、平板確認,發現張員已將影像刪除,警方透過鑑識還原,確認張員手機內共有5段偷拍影像,分別為一開始偷拍2段影像,及確認女警身分後偷拍3段影像。
法院審酌,張男身為執法人員,且從警資歷10年,卻在犯案後一度刪除偷拍影像,直到檔案還原後才坦承犯行,知法犯法,罔顧對他人隱私全尊重。
法官考量,張男素行良好,無犯罪紀錄,雖在偵查及庭審時均坦承犯行,也有意願調解,但女警無意願,且已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最終依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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