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真相!蕭曉玲罵學生下三濫、音癡 法院14點理由解聘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山國小教師蕭曉玲解聘案,雖然已遭台北市長柯文哲撤銷,但爭議還沒完。曾任郝市府法規會主委的律師葉慶元,在臉書一一列出當初解聘的理由,表示「你希望這樣的人,擔任你孩子的音樂老師嗎?」

葉慶元表示,一個行為脫序、敗訴確定的老師,可以因為她片面宣稱是政治迫害,柯市長就以一人之念,違法准許重新復職,並補領九年薪水嗎?且蕭曉玲是經中山國中召開3次調查小組會議,蒐證資料討論後逕提教評會審議,並於教評會討論後表決決議解聘,並列出14點解聘理由,希望大家可以指正蕭曉玲的不當行為。

▲柯文哲撤銷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鈴解聘。(圖/翻攝自臉書)

1.強制學生竄改教室日誌、強行留滯學藝股長質問原先日誌紀錄、嚴厲責罵學藝股長而導致該生身心受創。

2.將學生聯絡簿於媒體上公開(按:未徵得導師或學生家長同意,擅自奪取並影印聯絡簿內容後公諸媒體,已違反「教師法」17條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之規定)。

3.上課常只放影片而不講解(同一部影片連續放映6週至8週)。

4.未依教學計畫進行教學(罔顧學生受教權益)。

5.上課常遲到早退。

6.上課時常以不雅或不當言語傷害及羞辱學生自尊(按:蕭師的情緒自我控管常處不穩定狀況,對於渠不合意之學生習以謾罵「白目」、「音癡」、「下三濫」等不雅字眼,透過語言暴力傷害學生,使學生心靈嚴重受創)。

▲律師葉慶元(右)還原解聘真相。(圖/翻攝自臉書)

7.以巨大的音樂聲響轟炸學生的耳朵(讓學生的聽覺健康受到嚴重的傷害)。

8.常以言語攻擊他班學生並離間學生間的情感(造成衝突和對立,並擾亂學校秩序)。

9.在課堂上大肆謾罵及批評與渠政治立場不同之教師、在課堂中常因情緒不穩定而辱罵學校師生及行政人員(包括學生、導師、生教組長、訓導主任等,並時常灌輸學生反抗合理輔導管教之不當觀念,且經常攻擊其他領域教師或導師,誤導學生無須學文言文與國文修辭,擾亂認真授課教師之上課秩序,離間學生與班導師間之情感等)。

10.上課時常逕自離開教室(時間長達20分鐘之久,且回來後亦未向學生說明緣由,罔顧學生教室學習安全)。

11.成績評分方式常依個人喜好而非客觀測驗成績(按:渠常向學生表示係用臉打成績,測驗及評分均未遵照教學規準給予學生成績評量,致渠成績評量標準屢遭家長投訴及抗議)。

12.蕭師常利用渠進入班級上課或監考的機會隨處拍照或錄音蒐集資料(按:該行為並未經過該班導師同意,且渠更向該班學生表達拍照錄音的用途是要對他們進行蒐證;甚至亦向某些教師以威脅恐嚇的口吻表示:「現在被告的是我,以後就換你們被告」等語,讓許多教師、學生都在恐懼不安中過日子)。

13.又接二連三請律師發存證信函給校內相關組織及人員(含各教評委員、輔導小組委員及家長會等)並有威脅恐嚇之嫌。

14.拒絕巡堂視導、辱罵長官、言行不一及公然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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