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大鬧張碩文家、毆傷勸架員警 李婉鈺遭北檢起訴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11月凌晨,酒後到台北市正義國宅訪友,不僅狂按電鈴、還撕毀春聯,讓大樓住戶相當不滿而爆發衝突,住戶報警後,李女又與警方起衝突,造成警員受傷,被以現行犯身分移送偵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15)日依涉犯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等罪嫌起訴李女,並審酌李女事證明確卻不認罪,求刑8月且不得判緩刑。

據目擊民眾指稱,李婉鈺去鬧的地方,二樓住戶是前立委張碩文;且李女在警方到場後,涉嫌出手要搶密錄器,還打傷一名王姓警員嘴唇,最後被警送辦,並以5萬元獲交保。李女交保後開記者會,先對自己行為表示歉意,但強調沒有喝酒,表示當時與住戶衝突時,是警員態度不好。

檢方於本月6日先傳喚張碩文作證,7日則傳喚被告李女到案說明。

網友KUSO!紅標喝多想到李婉鈺 助理喊提告|三立新聞台

▲李婉鈺涉嫌打傷警察。(圖/資料照/翻攝畫面)

承辦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痛批,李婉鈺身為新北市議會議員,於未受邀請時,酒後、深夜至民宅內滋擾,已屬行為嚴重不當,竟更於住戶制止時毆打他人,在場員警尊重李女民意代表身份,未以強力制止,李女非但不知節制,反變本加厲出言辱罵、出手毆打執法員警,事後非但不知反省,更以誣賴警員「打人」、「言語挑釁」之方式,故意製造員警執法之困擾;李女警詢時更謂「我只是還手,要讓他知道並不是穿著制服就可以打人」,嗣後於臉書上復公開謂「唯有親身經歷後才懂,一河之隔、天堂與地獄!」;於偵查中則非但虛偽否認犯罪,且以不實情節指責員警方式百般狡飾犯行,無絲毫悔悟之意,藐視法律莫此為甚,可見李女主觀惡性嚴重,非予嚴懲難以使李女知尊重法律、尊重執法公務員為何意,建請法院就強制未遂部分量處3月以上徒刑,妨害公務量處8月以上徒刑,並不為緩刑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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