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正名公投 體育署:保障選手參賽權利為優先

記者劉忠杰/台北報導

針對國際奧會11月16日第3度來函關切2020年東京奧運正名公投,並首度點名署長高俊雄,體育署國際及兩岸運動組長許秀玲再度重申,「保護選手代表我國參賽權益、保障中華奧會會籍、尊重國際奧會規章」為優先考量,對公投結果不預設任何立場。

許秀玲強調以選手參賽權利為最優先。(圖/記者劉忠杰攝影)

▲許秀玲強調以選手參賽權利為最優先。(圖/記者劉忠杰攝影)

許秀玲表示,16日來函的收件人雖有署長,但體育署是在今天才獲得中華奧會轉發信函,基於禮貌一定會回函給國際奧會,但具體時間與內容還要研議。

至於國際奧會11月16日來函關切2020年東京奧運正名公投恐有違奧林匹克憲章第27條第9項規定之疑慮,以下是體育署說明全文:

我國自1981年簽訂洛桑協議以來,一直遵守該協議以「中華台北」為我國會籍名稱參加國際奧會及其所屬各國際賽事。自本公投提案開始,體育署一直對外清楚陳述,依據奧林匹克憲章規定,中華奧會為國際奧會承認之會員,中華奧會名稱的變更提案必須由該會向國際奧會提出申請,而提案之受理及同意與否均為國際奧會權利,非中華奧會單方面可決定。再者,中華奧會係由國內體育界人士與運動協會所組成,受奧林匹克憲章所約束,並非政府所屬的機關或機構,且依據奧林匹克憲章第27條規定,各國家奧會保有獨立性及自主性。

對此,體育署重申並強調,以保護選手代表我國參賽權益、保障中華奧會會籍及尊重國際奧會規章為最優先考量;政府亦曾多次對外表示,臺灣是民主國家,尊重人民以公投展現民意;政府依法舉辦公投,但仍需尊重國際奧會的規定。

此外,許秀玲也呼籲,政府依法辦理公投,也會尊重國際奧會等相關規定,針對近來有選手表態卻遭網路霸凌等狀況,她語重心長說:「希望所有人保持理性,減少情緒性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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