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看屋遇「第一凶宅」!惡房東鎖門囚禁 強索車馬費挨告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強索車馬費!台北市一名呂姓男子想租屋,日前和一名何姓房東約好看房,不料卻發現出租屋竟是北市「知名兇宅」錦新大樓,呂男嚇的不敢承租,因此想退屋,不過何姓房東卻拒絕返還訂金,還強扣了3000元當「車馬費」。而前年有一對情侶想租屋,也同樣碰上這名何姓房東,當時房東聲稱自己遠從桃園北上,並向情侶強要「看屋車馬費」,2人覺得對方要求不合理,因此拒付卻遭何姓房東鎖門關在房內,事後2人憤而提告,何男被依強制罪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確定。

▲台北市知名凶宅「錦新大樓」。

據了解,前年12月間,宋姓男子和女友在租屋網上面,看到一間月租1萬多元的套房,因此和何姓房東相約看屋,2人看完後表示要再考慮,沒想到何姓房東卻宣稱自己特地從桃園北上,若2人不承租須給付車馬費,雙方因此爆發口角。情侶認為索要車馬費並不合理,沒想到何姓房東卻將門鎖住,不讓2人離開,之後宋男想打電話報案,卻不知道大樓地址,最後他們怒嗆房東已涉犯妨害自由罪,何男才開門讓人離去,之後2人到警局報案,才得租處竟是台北市知名凶宅「錦新大樓」。

由於錦新大樓近34年來,共有24人在該社區內喪命,因此被稱為「台北第一凶宅」,何姓房東到案時,辯稱只有和2人發生口角,並沒有鎖門阻止2人離去,還說宋男和女友看屋不到5分鐘就離開,堅決否認犯行,但事後仍賠償600元和2人達成和解。因強制罪屬於公訴罪,台北地檢署認定,房東曾鎖門不讓2人離開,依強制罪將何男起訴,去年6月,台北地院判何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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