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釀33死!交通部廢了友力執照 法院認定處分合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7年2月,國道5號南港系統交流道發生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覆意外,釀33死11傷慘劇。肇事駕駛康育薰「靠行」的友力通運遭公路總局廢止營業執照、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友力通運」不服提訴願遭駁後,改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就算只有「靠行」,友力也有管理監督責任,公路總局的處分合法,判友力敗訴。可上訴。

▲遊覽車靠行在友力通運。(圖/資料照片)

判決書指出,事故後,交通部公路總局調查發現,遊覽車屬友力通運,友力沒有善盡管理責任,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依公路法77條規定,廢止友力的營業執照並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但友力主張,肇事遊覽車是「靠行」,並非實際雇主。

北高行政法院表示,肇事遊覽車雖是蝶戀花出錢購買及使用,但既然「靠行」在友力名下,不論是否有實際雇用駕駛人,友力都負有監督管理責任,但事故發生後,友力拿不出派車單、行車紀錄等資料,只一再強調是接受「靠行」的名義上登記公司,可認定友力對於其違規行為具有「未必故意」;在友力情節重大的違規行為下,蝶戀花遊覽車在平整的國道上自行翻覆,釀我國交通史上極為罕見的死傷慘重事件,影響重大,若任由友力繼續經營遊覽車客運業,將使類似安全疑慮再度發生,影響公眾利益至巨,交通部並無裁量濫用或裁量怠惰,處分廢照合法,友力訴願駁回。可上訴。

▲蝶戀花旅行社的遊覽車。(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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