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法律漏洞?公司投保高薪低報 員工過世老闆得吐出38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在桃園擔任社區警衛的甘姓男子,一年多前車禍身亡,處理保險相關事宜時,他的妻子竟發現保全公司高薪低報,丈夫明明月領3萬,公司投保薪資卻報2萬,害他們勞保死亡給付短少38萬多,憤而提告。法官認定保全公司造成死亡勞工損失,應從短報發生日起算損害,求償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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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老闆投保薪資少報,員工勞保死亡給付少拿38萬。(圖/資料照)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甘姓男子在這間保全公司擔任社區警衛3年多,實際月領3萬300元,一年多前他因為車禍事故身亡,他的妻子領到一筆勞保死亡給付七十二萬餘元,不過卻意外發現保全公司幫丈夫投保的薪資整整少了1萬,只保了2萬800元,害他們少領了38萬餘元。

不過保全公司卻主張,甘姓男子是酒後自撞身亡,人壽公司申拒絕理賠,甘男應屬於勞保條例中「故意犯罪行為」,不符勞工保險給付標準,保全公司應免賠。

簽名,簽字,同意書 圖/pixabay

▲保全公司高薪低報鑽法律漏洞。(示意圖/pixabay)

法官表示,甘男檢驗報告顯示,造成他致死原因是低血容性休克,無法直接認定是酒後騎車自撞死亡,法官認為,保全公司不得援引勞保條例拒絕給付。且保全公司將薪資以多報少是事實,造成死亡勞工損失,應從短報發生日起算損害,這筆帳應由投保單位埋單,判保全公司應賠償家屬38萬餘元。(編輯:劉梓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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