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掐警脖遭「膝擊腹」壓制 他脾臟破裂…鐵警慘了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一名曾姓警員,2015年深夜處理一件陳男酒醉鬧事案,過程中曾員遭酒醉的陳男掐脖甚至防彈背心都遭扯掉,曾員在混亂中抬膝擊中陳男腹部,陳男劇痛倒下才乖乖就範,沒想到陳男事後卻因脾臟破裂、乙狀結腸穿孔併發腹膜炎,緊急開刀才救回一命。一審法官審理時,曾員被因傷害罪判刑4月,曾員不服上訴;高院認為,曾員依法執勤但防衛過當,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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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光華派出所一名曾姓員警因防衛過當遭法官判刑。(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 2015年12月12日深夜10時許,50多歲的陳男與朋友聚餐後,爛醉搭計程車要回家但說不清楚目的地,運將就近將他送往新莊警分局光華派出所求助,正在值班的25歲曾姓警員與幾位同事設法叫醒陳男,要他支付600元車資,但陳男嫌太貴,只肯付200元,最後曾員通知陳妻到現場後,才將車資付清。

沒想到離開時,陳男越想越不滿,走出派出所正好遇見先前搭乘的計程車要離開,他於是向前朝計程車車門踹一腳出氣,曾員聞聲察看,要運將把車開離,兩人因此發生衝突,陳男竟一手掐住曾男脖子,還扯落曾男的防彈背心,曾男企圖用「掃腰」反擊壓制,但陳男身材較高大、雙手不停揮打,曾男在混亂中抬右膝頂擊陳男左腹,陳男痛得彎腰,才乖乖就範。

沒想到2天後,陳男因腹部劇痛至台北醫院急診,發現脾臟破裂、乙狀結腸穿孔併發腹膜炎,緊急開刀切除部分結腸才保住一命。陳男事後提告,曾男否認用膝蓋頂擊陳男腹部成傷,表示自己依法對當時酒醉可能造成自己或他人危險的陳男實施保護管束,並符合正當防衛。

一審法官認為,當時運將已離開、陳男也沒自傷或攻擊他人的緊急狀況,並無施以保護管束的必要,依傷害罪判曾員4個月徒刑,曾員不服上訴;高院認為,曾男確實膝撞陳男腹部成傷,但曾男是在依法對陳男執行保護管束時防衛過當,沒有傷害陳男的故意,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拘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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