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不能毀!台中神岡林宅右護龍遭拆 文化部急列暫定古蹟

90年歷史的台中神岡林淑景宅為日治時期仿西洋樣式建築,昨(11)日林宅的右護龍遭拆除,文化部緊急列為暫定古蹟,市府文化局表示,請文化部長官親自下鄉勘察了解。

▲台中神岡林淑景宅原貌。(圖/翻攝自守護神岡連盟臉書)

台中市文資處表示,台中神岡林淑景宅建於1930年,為日治時期仿西洋樣式建築物,建築柱頭、拱圈等呈現日治時期藝術工藝。1947年林淑景將房宅贈與3個兒子,1965年由女婿陳清松買下,現在產權歸陳清松後代所有,陳家不同意此宅列古蹟。

台中神岡林淑景宅的左護龍在去年已被拆除,屋主昨日自行拆除右護龍,文資團體通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通知台中市政府先請警察趕赴現場,避免施工單位繼續拆除,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列為暫定古蹟。

文化部臉書發文指出,將全盤檢視台中市政府文資審議是否符合程序,暫定古蹟於6個月內應進行文資審議,因此台中市政府必須於6個月內再審議此案。

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臉書發文說,台中市文資審議委員會沒有指定神岡林宅為文化資產,這不代表沒有責任。台中市政府應該積極協調產權人,探詢歷史記憶與財產自由的平衡,而不是放任歷史記憶被踐踏。

台中市文資處指出,經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肯定台中神岡林淑景宅的建築特色,但因林宅所有權人不願將房宅列為古蹟,甚至誓死相逼,林宅周邊環境交通沒有再利用的價值,台中已有多棟和台中神岡林淑景宅同時期同類型的建築列為古蹟,決議未達指定門檻,因此不列古蹟。

台中市文化局長張大春表示,市府已經依法並經充分討論做出決議,希望文化部長官親自下鄉現場會勘,了解現狀也和文資委員討論,並了解林宅所有權人的心聲。

台中市文資處指出,台中市已保存和神岡林宅樣式相近的建物古蹟,有烏日聚奎居、清水黃家瀞園、后里張天機宅與歷史建築北屯林懋陽故居(一德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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