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前輩追走前女友還百般刁難 男目睹2人同框暴走怒打他

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21歲高姓男子與前女友小琳(化名)在同一職場工作,2人分手後,公司的顏姓前輩不僅將小琳追走,還多次在工作上刻意對其刁難,高男不滿欲找顏男理論,卻目睹小琳與顏男同框現身,高男一氣之下就拿安全帽痛毆顏男,造成顏男全身多處擦挫傷,顏男憤而向高男提告傷害;台中地院將高男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職場前輩將前女友追走,還在工作上不斷刁難,男子憤而痛打前輩。(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高男與同職場的前女友小琳分手後,公司的前輩顏男就將前女友追走,還在工作上對他諸多刁難,高男氣不過,便決定前往顏男住處找其理論,未料卻撞見顏男與前女友小琳一同步出住處,高男一氣之下,直接拿起安全帽衝上前怒打顏男,還一度壓制在地猛打攻擊,造成顏男全身多處擦挫傷及腦震盪,顏男因此憤而向高男提告傷害。

台中地院審酌,高男未以冷靜和平的方式進行溝通,而採取暴力手段相向,並造成顏男受傷,而雙方因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未能達成和解,考量高男沒有前科,犯後亦坦承犯行不諱,因此將高男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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