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少女被狼父性侵安置 她崩潰吐露:國小也遭表姨丈硬上

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實在可惡!高雄一名19歲的少女小美(化名),過去因遭受父親性侵害被安置,驚悚的是,她在安置機構內向其他少女吐露,就讀國小時曾遭表姨丈多次猥褻,甚至意圖性侵,並被逼迫幫姨丈DIY,事情爆發之後,這名表姨丈立即被警方逮捕,雖然他否認有猥褻小美,但法院一、二審認為,小美經鑑定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TSD),加上指證相當具體,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強制猥褻罪,判他6年徒刑,上訴後遭高分院駁回。

少女,性侵,性交,性愛,啪啪,嘿咻,愛愛,家暴(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小美吐露國小曾遭表姨丈侵犯。(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指出,2006年到2008年間,當時小美正就讀國小,那時候表姨丈還是表姨的「男友」,卻在外曾祖母家遭男方強行襲胸、摸下體,甚至企圖強逼小美口交,當時她強烈抵抗逃離,不料卻在2012年到2013年間,小美就讀國一時借住親戚家,遭表姨丈強押上床企圖性侵,小美仍拒絕並抗拒,卻在某天晚上,遭表姨丈強吻、撫摸身體,晚間還遭對方爬上床企圖硬上,更嗆說「妳怕懷孕嗎?」、「我現在戴保險套,你不用怕了」,小美最後被迫幫對方DIY得逞。

而在2014年10月間,小美又遭表姨丈環抱,並強摸胸部、下體,剛好母親經過房門對方才罷手,直到小美因遭父親性侵,被社會局介入、安置,她才向其他人吐露這起事件。而表姨丈到案後否認犯行,還反控小美會說謊、在外交許多男友,並稱他跟小美並不常見面,不可能有上述情況發生,但經法院調查發現,小美經鑑定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且法官認為小美指證具體,因此依法將表姨丈判刑6年,表姨丈上訴仍否認犯行,但仍未與小美達成和解,因此遭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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