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不滿丈夫外遇向友訴苦 竟遭脅拍裸照強壓上床啪啪啪

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澎湖一名女子小潔(化名),2016年間由於丈夫外遇,向邱姓友人訴苦並發生關係後,邱男竟藉此威脅小潔拍攝裸照,並向她借錢,事後更以還錢之名將她騙出,性侵得逞,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邱男4年8月徒刑;恐嚇危害安全罪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小潔在2015年間認識邱男,隔年2月間,小潔因丈夫外遇,因此與邱男相約在一間民宿訴苦,並與他發生關係;邱男事後竟以此事威脅小潔在Line上拍攝裸照,並拿著照片向她陸續借了8萬元。

2017年9月12日,邱男佯稱要歸還5千元,邀約小潔在一間飯店見面,見她一進到房間,竟強行將她推倒在床上,性侵得逞,事後更在隔月2度打電話給小潔出言恫嚇「要死一起死」、「我絕對要讓你很難看」、「大家試試看」。

儘管邱男挨告後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根據雙方通話、對話紀錄發現,邱男曾提及「你雙腿開開之後,當然隨便我」、「讓他知道他在當烏龜,看他老婆在床上給人這樣,怎麼在給人含的,這樣好不好」,甚至還傳送「送這個給你先生綠色帽子」、「哈哈大笑,烏龜」等訊息,認定邱男確實與小潔發生過性關係,且邱男明顯帶有惡意,認定邱男罪嫌。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邱男僅因一己私慾,施加暴力手段對小潔強制性交,顯然無尊重他人性自主意識,且以言語恫嚇小潔,嚴重影響她身心健康,使她因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惡性非輕。

法官審酌,邱男雖坦承恐嚇危害安全犯行,但仍飾詞圖卸強制性交部分,難認他就自身所為有全然悔悟之心,考量一切情狀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判他4年8月徒刑;恐嚇危害安全罪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妨害性自主部分可上訴,恐嚇危害安全罪責判刑確定不得上訴。

性侵,亂倫,示意圖(感謝麥文協助拍攝)

▲邱男藉機威脅小潔拍攝裸照,甚至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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