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恐怖!女騎士被攔車遭熊抱又襲胸 逃走還被抓回來打…

記者陳穎亭/台中報導

107年8月5日,一名機車騎士小敏(化名)行經中區民權路,往台灣大道方向騎行時,遭路邊一對全身酒氣的男女(化名阿明、阿美)攔車,不料阿明突然伸手熊抱、手肘觸碰胸部,小敏嚇得大喊「性騷擾」,阿美見狀跟著出手攻擊小敏,小敏反抗後趁機逃跑,事後報警並對阿明與阿美提告,刑事部分阿明被依性騷擾判刑6月,阿美則依傷害罪判刑4月;小敏請求損害賠償,最後法官判阿明須賠償被害人10萬元、判阿美須賠償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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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全身酒氣的男女,隨機攔停路過機車,對騎士性騷擾及攻擊,騎士憤而提告。(圖/翻攝自GoogleMap)

據判決書指出,阿明、阿美兩人酒後行經馬路時,隨機攔停小敏的機車,不料阿明突然熊抱小敏、用手肘碰觸其胸部,還無故把小敏握在機車把手上的撥開,害的小敏連人帶車倒地,嚇得小敏大喊「性騷擾」,不料阿美見狀竟出手呼小敏巴掌,小敏反抗揮開小美的手後,趕緊趁隙逃跑,兩人不罷休竟上前追趕,阿明一把抓住小敏後,阿美就出手狂毆打及拉扯她頭髮,造成小敏頭部後上方擦傷、唇擦傷、鼻部挫傷、右側手部挫傷、右側大腿挫傷等傷害,事後阿敏也氣得報警提告。

阿明、阿美兩人和小敏素昧平生,卻無故施暴,法官認為,阿明對小敏性騷擾為屬實,又對小敏有傷害行為,導致小敏身體多處受傷,應負賠償責任,判決阿明需賠償小敏10萬元、阿美需賠償3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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