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納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疑似病例未報最高罰200萬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因應中國大陸武漢市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疾管署表示,行政院自今日起正式公告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當醫療院所有發現疑似病例,就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該患者在確診前就可依法隔離,否則將違反傳防規定,最高開罰醫事人員45萬元,醫事機構最重罰200萬元。

▲疾管署表示,行政院自今日起正式公告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圖/記者楊晴雯攝)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將中國大陸武漢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正式列入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目的是為了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疾病監測及防治,提升民眾和醫療院所之警覺心,有助於及時掌握疫情與感染來源及相關風險因子,以阻斷疫情傳播,降低國人感染之風險。

莊人祥提醒,醫療院所診治病患時,如發現疑似個案符合病例定義,務必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單位將針對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疫情調查、自主健康管理及接觸者健康監測等防治措施。

莊人祥指出,14日內自武漢地區返國民眾,如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者,或臨床診斷有肺炎徵兆,就符合疑似武漢肺炎病例通報定義;若醫事人員發現武漢肺炎病例未在24小時通報,依傳防法第39條通報,可依同法第64條裁罰新台幣9萬元到45萬元。醫事機構依同法第65條得併罰新台幣30萬至200萬。

▲因應中國大陸武漢市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我國自2019年12月31日啟動由武漢直航入境班機的登機檢疫。(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表示,現處流感及肺炎等呼吸道疾病好發季節,呼籲計劃前往當地及鄰近區域的民眾,應避免出入傳統市場、醫院等人多之公共場所及接觸野生和禽畜類動物,同時落實肥皂勤洗手、配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返國入境14日內如出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管檢疫人員,依指示配戴口罩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群聚情形(TOCC),以供醫師及時診斷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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