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最慘工安意外…高雄氣爆2審逆轉 榮化前董座9人無罪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11:00發稿;12:42更新內文】

發生在6年前的高雄氣爆案,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創下高雄歷年來最慘重的工安意外,前市府秘書長趙建喬、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12人,被高雄地院依公共危險等罪判刑,案件上訴高分院後,今(24)日上午二審宣判出爐,結果逆轉,高雄高分院宣判僅剩趙建喬、高雄市前下水道工程處工程員邱炳文、以及下水道工程處副工程司楊宗仁三人有罪,其餘無罪。

▲前高市副秘書長趙建喬獲判3年6月。(圖/翻攝畫面)

2018年一審宣判,負責氣爆箱涵驗收的前高市副秘書長趙建喬、已退休驗收員楊宗仁、監工邱炳文等3人,處4年10月;榮化董事長李謀偉、大社廠廠長王溪州、值班組長蔡永堅、工程師沈銘修、操作領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員黃進銘等6人,各處徒刑4年﹔華運工程師陳佳亨、領班黃建發、控制室現場操作員洪光林等3人,各處徒刑4年6月。

▲高雄2014年氣爆。(圖/資料照片)

二審判決全案大逆轉,合議庭認為前高市副秘書長趙建喬負責設計、參與管線埋設及驗收,但卻讓在最初埋設4吋管線在排水箱涵完全懸空,20多年來、遭水流濕氣繡蝕,無法負荷管內壓力,導致出現破洞丙烯洩漏,遲早都會引爆,而已退休驗收員楊宗仁、監工邱炳文卻名知有問題,卻沒有詳實查驗,因而認定責任在高雄市府3人身上。

▲高雄2014年氣爆二審宣判出爐。(圖/資料照片)

2014年7月31日11點59分,高雄市三多、二聖、凱旋等路段,因為「華運」輸送予榮化大社廠的丙烯大量外洩,引發大爆炸,當時一陣天崩地列,同時有許多家庭因此破碎,案件於2018年5月間一審宣判,12名被告儘管否認有過失,一審卻仍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案件上訴高分院後,經過2年時間,二審宣判出爐,合議庭認為,市府3人的疏失導致整起事件發生,而廠商無從改變結果,因此榮化、華運9被告逆轉無罪,市府時任幫工程司趙建喬(現調顧問)判處3年半、副工程司楊宗仁2年半、工程員邱炳文3年半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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