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有可能台北市值1千萬元的房子,月租金100元嗎?恐怕暗藏心機。近期台北市南昌路二段、古亭捷運站附近,就出現一件屋齡15年的小宅法拍物件,法院筆錄中更揭露租期從2019年4月至2040年3月底,且每月租金僅100元,房東真有這麼佛心嗎?法拍專家揭露,通常遭法拍屋主會透過利用租約,想排除成為「點交物件」,因此100元租金恐怕沒那麼佛心。
▲「佛心房東」月租金100元,恐怕另有盤算。(圖/翻攝自GoogleMap)
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二段的社區「美麗人生」,下月將進行一筆小宅物件首拍,物件屋齡僅13年,總坪數10.58坪,底價1030.75萬元,換算單坪97.41萬元。筆錄中揭露,抵押權人與債務人訂有租賃契約,租期從2019年4月至2040年3月底,租金每月新台幣100元,因有第三人承租,為不點交物件。
寬頻房訊發言人徐華辰分析,許多法拍物件會透過簽長約排除成為點交物件,因為假如「點交」物件遭債務人或其他第三人佔有,拒絕交屋時,可以依《強制執行法》第99條,以法院公權力排除,反之,許多透過租約成為「不點交」物件,就是希望可以達到「買賣不破租賃」的效力。
徐華辰表示,因此每月租金100元恐怕不是佛心,而是形式上的操作,只是債權人面對這樣的狀況,多已經相當有經驗,若查封人是抵押銀行的話,會用「租賃成立於抵押設定後」來排除租約,將法拍物件改為「點交」。
他進一步說明,若抵押權設定在先,即使租賃契約有「買賣不破租賃」的效力,仍有可能因為會影響拍賣價格,而遭到法院終止租賃契約,在拍賣條件變更成為點交物件後,就有利拍定價金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