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正妹慘遇狼!不想吃泡麵約男網友 摩鐵遭硬上強逼口愛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去年6月間,一名369歲的林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了離家出走的19歲女子小美(化名),之後雙方約好到摩鐵見面,林男想跟小美發生性關係,但小美因月事來臨陣退縮、拒絕林男,甚至謊稱有找其他女性友人與林男性交易,不過林男認定小美故意欺騙,竟不顧女方激烈反抗,強逼對方幫他口愛,小美先是假意順從,之後赤腳逃離房間,向櫃檯人員求救。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可上訴。

▲離家女子遭逼口愛崩潰提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判決指出,在貿易公司擔任採購、已離婚的林姓男子,去年6月初,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美,雖然2人相約新北三重區某摩鐵見面,但小美表示,僅只是她因為離家多日,一直窩在網咖吃泡麵,希望林男可以買別的東西給她吃,並沒有要跟林男性交易的意圖,之後林男發現她沒約其他女友人過來,氣得持充電器電線勒住她頸脖,還怒吼要她把衣服脫掉,小美擔心自身安全,表示月事來甚至跪求林男,但最後只能順從幫他口愛,結束後她假裝上廁所,赤腳跑出向櫃檯人員求救。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有拿3萬元「包養」小美,因此認為性交易、口愛等,都是在雙方包養的協議範圍內,還強調當天是小美自願幫他口愛。不過法官調查後認為,林男於挨告知之後,曾傳訊息給小美,包括「別鬧了,各自回各自的生活好嗎?」、「欠我的錢我也不要了,各自回家吧好嗎?」,質疑若小美自願同意,林男為何又自認損失以息事寧人?另外,小美當天曾在浴室噴防狼噴霧器,櫃檯人員也證稱,小美求助時不斷哭泣,因此依法判林男3年6月,可上訴;至於傷害罪部分,因雙方和解,判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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