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找女友人赴摩鐵訴苦變上床 還爽喊「有運動有差」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桃園一名人夫因為婚姻不順,向自己的女性友人訴苦聊天,2人還約在摩鐵見面,沒想到房中氣氛良好,2人進而發生性關係,事後還在車上談過程,但這些鹹濕對話都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錄,如「這樣都不會冷了!有運動有差」、「握緊緊不讓它出來」,並被正宮當成證物對女友人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判女友人需賠償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和正宮在2014年結婚,並育有1名未成年女兒。人夫表示常常在精神上被妻子摧殘,才找女友人訴苦。女友人為了給人夫更好的隱私、交談空間,就約在摩鐵房間談話,由於房間燈光美氣氛佳,2人猶如乾柴碰上烈火,發生性關係。

▲人夫找女閨密到摩鐵訴苦,卻發生性關係。(示意圖/記者林盈君攝影)

事後2人還在車上聊激戰過程,人夫說:「這樣都不會冷了!有運動有差」、「握緊緊不讓它出來」、「不過男生很吃虧耶,就1次而已」;女友人則笑回:「就不要給它出來啊」;人夫又繼續說:「不要給它出來,有什麼樂趣」、「那不就等於是沒有做嗎」、「就下面把它握緊緊,不讓它射」,女友人又回:「可以綁橡皮筋啊」。這些鹹濕對話全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錄下,正宮發現後氣得對正宮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時,女友人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和人夫是多年好友,互相訴苦沒什麼問題,且自己才剛生完小孩,根本不會和人夫發生性關係。不過正宮指出,自己和老公結婚7年,女友人明知老公已婚,不明白為何要誘惑他,甚至到開房間,這讓正宮感到十分傷心。

法官勘驗正宮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發現,人夫曾說:「不是說要找別家」、「啊你不是說這家很貴」、女友人回:「啊別家那個,我不順啊」、「我想說算了,差那兩三百,別家那個我還要再繞進去,然後,可能又不知道塞什麼時候了,算了。」;2人離開摩鐵時更聽到露骨的鹹濕對話,因此認定2人一定有發生關係,因此不信女友人說法,判她需賠償正宮1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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