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車位、車道擬不納入公設 內政部承諾推動修法

記者程彥豪、潘建樺/台北報導

社區大樓新成屋車道不納入公設?尤其平面車位加上車道與地下室納入公設面積高達12到15坪,更被說是消失的坪數。不過內政部提議修法,要將車位與車道的公設跟一樓以上做切割,民眾也認為使用者付費,有車位、停車需求的來負擔才合理。

▲不少人在買房時連同車位一起購入。

非當事代銷人員:「建議買房子的時候還是搭配一個車位會比較好。」

買房同時買車位是不少雙北購屋族列入必要項目,卻曾經發生車位被灌進公設爭議,現在內政部要修法,車位、車道不算住戶公設。

▲各式大樓公設比例都不同。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2021.3.29):「車道跟車位的公設不可以計入樓上的公設一起來算。」

立委莊瑞雄(2021.3.29):「什麼時候可以做?」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2021.3.29):「我們已經法案都在準備了,可能的話希望在下個會期能夠把相關法案提出來。」

內政部承諾推動修法,因為一般公寓公設比在15%以下,7樓以下電梯華廈公設則是15%到25%,電梯大樓則有25%到35%的公設,商辦大樓更高達30%到40%,裡面甚至可能藏有車道公設,卻只有車主用得到。

▲車位的實際坪數和權狀登記坪數有落差。

民眾:「全部算公設我覺得這樣不合理,因為這樣的話我們買的價格就會變貴了。」

民眾:「車位佔的坪數大,實際價值沒有這麼高啊,我覺得拆開比較合理。」

根據房仲調查,比較雙北新成屋住宅平面車位大約4坪多,但實際權狀則是12到15坪,等於有10坪左右都變成公設。甚至有不良建商出現一套2賣,車道公設賣給車主再灌進大樓公設中,如今都要修法管制。

房仲業者徐佳馨:「未來修法之後,其實對沒有買車位的人他的權益就比較能夠獲得保障,他的公設比相對就比較不會這麼高,只是說因為地下室空間裡頭可能還會有一些比如說像是機電設施,這個部分來說的話也會是全體的住戶來做拆分。」

新法修法即使過關也只針對新大樓新成戶,舊住戶仍維持簽約內容。車位、車道與住戶公設分流避免看不見的虛坪爭議,同時抑制公設比例,也能真正落實車主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楊欣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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