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假實登、真詐財!專家:「歹路毋湯行」抓到就校正回歸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利用「假實登」逃避稅金時有耳聞,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歹路毋湯行」,這樣的違法操作,逃得了一時,卻逃不了一世,一旦被抓到,不僅逃掉的稅金會被「校正回歸」,還會處以罰鍰並吃上刑責,留下一輩子無法抹滅的汙點。

▲鄭文在指出,無論是技術約、AB約,都難逃責管機關的查處,奉勸大家諸惡莫行。(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101年8月1日實價登錄上路後,有心人士開始利用「房貸、實登」前後一個月的時間差,使用「AB約」的方式簽署兩份合約,買家送給銀行一份假的買賣合約,填寫較高的買賣價金,借以拉高房貸金額,到了實登時,再登錄真正的金額,即使銀行事後察覺,卻也「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另一種方式,則是直接簽署「一份技術約」,買賣價金直接做高或做低,從銀行房貸到實價登錄都用假的買賣價金資料,製造錯誤房價資訊。

舉例而言,倘若一間房子實際買賣價金為1,000萬、可貸款8成,實際放貸金額為800萬,透過「AB約」、「技術約」,作假價金至1,500萬、可貸款8成,實際放貸金額即變成1,200萬。

其中「技術約」的部分,待買家再度轉手時,倘若以1,300萬售出,雖然前一手買賣價金為1,000萬,但因為登載為1,500萬。不僅賺了300萬,因為帳面上沒賺錢,還逃過房地合一稅。

鄭文在指出,以上兩種做法,皆觸犯了「偽造文書罪」,「AB約」還多犯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銀行稽核部門一旦發現,會立刻啟動審查機制,要求授信戶返還差額,同時,逃稅的部分,國稅局同樣會「校正回歸」,追討應繳之稅金外,並處以罰金。

只要事跡敗露,管轄的地政事務所,會重新啟動調查的機制,向地政士或是買賣雙方,要求檢附買賣契約書,甚至是買賣金流,如果有偽造情事,地政事務所地價課,會依據查得資料會按次處罰,裁處新台幣3~15萬元之罰鍰,並限期15日內改正,裁處前得給予陳述意見機會,屆期未改正者,則按次處罰,至完成改正為止。

鄭文在提醒,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只要有金流,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呼籲有心人士不要心存僥倖;而賣家若發現買家作假實登,也可直接向地政單位檢舉,避免在「校正回歸」來臨時,自己也吃上官司,有理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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