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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挾持女員工!台中男恐嚇法鼓山裝瘋遭法官打臉…判刑隔日亮刀犯案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吳男寄信恐嚇法鼓山遭判刑後,又於隔日持刀闖入寺內挾持女員工。(圖/翻攝畫面)

▲吳男寄信恐嚇法鼓山遭判刑後,又於隔日持刀闖入寺內挾持女員工。(圖/翻攝畫面)

台中一名40歲吳姓男子疑因報考「法鼓文理學院」落榜,對法鼓山懷恨在心,先後寄恐嚇信至總統府與台北地檢署,稱要去法鼓山道場扔汽油彈、揮刀,被依恐嚇公眾罪起訴,遭台北、苗栗地院各判2月徒刑。沒想到判刑結果出爐隔日,吳男就闖入法鼓山寶雲寺持刀挾持女員工。

檢警調查發現吳男在報考「法鼓文理學院」失利後,於2024年2月5日寄電子郵件至總統府,稱「法鼓山除夕撞鐘,我要去丟汽油彈」;又於3月14日,再度寄電子郵件至台北地檢署,稱「我會拿刀亂揮」、「我可能會去法鼓山的道場揮刀,阿彌陀佛」等,兩案分別被台北地檢署、苗栗地檢署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吳男恐嚇丟汽油彈,已涉犯恐嚇公眾罪,依法判處2月徒刑。吳男不服上訴二審,但兩次審理均未聘請律師,還在庭上辯稱是「聖嚴法師的亡靈要我犯罪」,請求聲請精神鑑定;二審法官認為,吳男在庭上對答如流,且10年前另犯刑案時,精神鑑定結果正常,駁回聲請,改判2月徒刑,但給予緩刑。

偵查隊長涂志宏持手機靠近吳男,抓準時機使出虎口奪刀,成功救出女員工。(圖/翻攝畫面)

▲偵查隊長涂志宏持手機靠近吳男,抓準時機使出虎口奪刀,成功救出女員工。(圖/翻攝畫面)

苗栗地院則審理吳男恐嚇揮刀部分,吳男同樣聲請精神鑑定,但提供的醫院診斷書卻只記載罹患心臟疾病,遭法官駁回聲請,判處3月徒刑;吳男二度上訴,主張判刑過重,二審法官於7月30日改判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不予緩刑。沒想到判刑結果出爐隔天(7月31日),吳男就闖入法鼓山寶雲寺持刀挾持女員工。

吳男寄信恐嚇法鼓山遭判刑後,又於隔日持刀闖入寺內挾持女員工。(圖/翻攝畫面)

▲吳男寄信恐嚇法鼓山遭判刑後,又於隔日持刀闖入寺內挾持女員工。(圖/翻攝畫面)

幸好警方接獲報案後火速趕抵現場,與吳男對峙約30分鐘,最後由偵查隊長涂志宏使出「虎口奪刀」巧妙將吳男擒拿壓制,化解挾持驚魂。而吳男落網後,被依妨害自由、恐嚇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認為有羈押必要,已向法院建請羈押獲准。

 

#法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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